至少20名省部級高官被斷崖式降級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十八大以來,包括陳傳書在內,至少已20名省部級以上干部被明確提及斷崖式降級。其中,有15人來自地方,有3人為國家部委,還有2人來自國有企業。
公布時間姓名原職務原因及處理結果
2013年12月17日黑龍江省原副省級干部付曉光因私公款消費,大量飲酒并造成陪酒人員“一死一傷”嚴重后果,經中央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中央批準,給予付曉光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按程序免去其黑龍江省政府亞布力度假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職務,由副省級降為正局級。
2014年7月16日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張田欣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張田欣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副省級待遇,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2014年7月16日江西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智勇趙智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趙智勇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副省級待遇,降為科員;收繳其違紀所得。
2016年1月29日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許愛民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2016年1月29日山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顏世元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2016年1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韓志然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2016年1月29日陜西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孫清云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2016年1月29日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張云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由中國農業銀行按部門副職以下(不含部門副職)安排工作。
2016年1月29日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禮祖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降為科員。
2016年1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志勇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降為正廳級非領導職務。
2016年1月29日東風汽車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朱福壽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由東風汽車公司按部門副職以下(不含部門副職)非領導職務安排工作。
2016年1月29日云南省委原常委、秘書長曹建方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2016年1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原黨組成員、總經濟師范堅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2016年2月4日湖北省原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賀家鐵賀家鐵同志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特別是擔任中央巡視組副組長期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泄露巡視工作秘密;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用公款支付個人費用。決定給予賀家鐵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廳級非領導職務。
2016年2月4日四川省原省委副書記、省長魏宏魏宏同志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在自身存在嚴重違紀問題的情況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珍惜組織多次給予的教育挽救機會,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在組織談話和書面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司法活動。魏宏同志的違紀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決定給予魏宏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準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2016年4月19日貴州省原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孔令中孔令中同志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旅游、健身、宴請等活動;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決定給予孔令中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廳級非領導職務。
2016年7月2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賴德榮賴德榮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公款宴請;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多次到境外賭博。決定給予賴德榮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科員。
2017年1月20日天津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尹海林尹海林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紀律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在私人會所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違反廉潔紀律,明顯低于市場價購買住房,謀取私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審批項目,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決定給予尹海林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準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2017年2月8日民政部原黨組書記、部長李立國李立國同志作為民政部黨組書記、部長,管黨治黨不力,嚴重失職失責,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
決定給予李立國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準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局級非領導職務;終止其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給予其留黨察看二年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2017年4月24日民政部原黨組成員、中國老齡協會原會長陳傳書陳傳書同志擔任民政部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期間,工作嚴重失職失責,監督管理不力,對有關問題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決定給予陳傳書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局級非領導職務。
從這20人簡歷來看,其中有10人被降為廳局級非領導職務,有5人被降為處級非領導職務,還有3人被降為科員,2名來自國企的領導干部則被按部門副職以下(不含部門副職)非領導職務安排工作。
官員被一擼到底 多與嚴重違紀相關
據中紀委網站消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黨員的紀律處分分為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并沒有出現“斷崖式降級”字樣。
《公務員法》中規定,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與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由高到低依次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在廳局級以下設置。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由高到低依次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嚴重違紀的被審查人,按照規定給予黨紀重處分,比如說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同時在職務上進行重大職務調整。
通常情況下,一名干部一步一腳印,成長為省部級領導干部要很長的時間,而反過來從省部級降為處級科級,就像“一瞬間”從山巔一下子跌落到谷底。“斷崖式”降級這個出自媒體的形象說法,便是這么來的。
那么,這些曾身居高位的領導干部為什么一下被降了那么多級呢?“嚴重違紀”是根本原因。
2014年7月16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經查,張田欣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張田欣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副省級待遇,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再比如對江西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智勇嚴重違紀問題的通報:“經查,趙智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趙智勇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副省級待遇,降為科員;收繳其違紀所得。”
同樣,1月29日公布的給予10名中管干部黨紀重處分并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的消息,也無一例外地均出現了“嚴重違紀”字樣。
責任編輯:林晗枝
- 民政部原黨組成員陳傳書工作嚴重失職失責被問責2017-04-24
- 最新國內新聞 頻道推薦
-
女子網購貨不對板 商家爽快退款還多退1萬?2017-11-12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