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前不久破獲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4名犯罪嫌疑人全都是房產中介,在一筆交易中,犯罪嫌疑人就出售了公民個人信息10萬條。
今年4月份,上海市公安局民警發現,有人在qq群里出售小區業主資料。通過偵查,民警鎖定了出售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張某、舒某,以及購買信息的王某,這三個人均在上海從事房產中介工作。
在交易中,王某用1000元向張某、舒某購買了150個小區共10萬條業主信息。這些信息非常詳細,包括姓名、電話、購房時間等信息。
辦案民警還發現,這些信息中有一部分是犯罪嫌疑人張某和另一家房產中介門店老板丁某交換來的。為了獲得更好的業績,一些房產中介之間交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竟然成了公開的“潛規則”。
上海市公安局網安總隊 朱杰: 交換方面,在這個房地產中介這塊特別多。他們通過一些交換,你手頭有什么公民個人信息的,我有什么,可能就是有這樣一個群體,他通過交換,他擴大他自己的一個掌握的公民個人信息的一個資源。
新聞鏈接:買賣交換個人信息將被更嚴厲懲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6月1日將要實施的兩高司法解釋的第三條規定,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屬于刑法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司法解釋第四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
目前,本案中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中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張某和舒某被批準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審理之中。
責任編輯:金林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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