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做手術,必須要家屬簽字?陜西榆林產婦跳樓事件引爭議
產婦跳樓事件監控視頻曝光
2017年8月31日,榆林一產婦因不堪忍受生產痛苦跳樓身亡。事件持續發酵,涉事醫院和家屬仍各執一詞,均稱己方要求剖腹產,被對方拒絕。網友爭議:產婦做剖宮手術,為何自己說了不算?
榆林一院的楊院長稱,目前涉事醫生正在接受調查。榆林市衛計局一工作人員稱,已有人員介入調查“產婦馬某在醫院墜亡”一事。
事件爭議
產婦做剖宮手術,必須要家屬簽字?
一
其實,我國法律早有規定,產婦能否手術的決定權掌握在自己手中。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
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征得患者同意,并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并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并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系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準后實施。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表示,《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五條規定: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書面同意。
據此,產婦是否手術,決定權在產婦,不在家屬。醫生有建議權,本人有決定權。
在本案中,醫生已建議手術,本人也強烈要求手術。如果這時醫生因家屬不簽字,拒絕手術,就的確有過錯。
二
但上述醫院發表的聲明顯示,產婦本人曾與醫院簽訂了《授權書》,授權其丈夫全權負責簽署一切相關文書。
對于《授權書》,有業內人士解釋稱,產婦可以決定自己是否剖宮產,但其在生產過程中很快會進入麻醉狀態,意識可能出現不清醒。手術過程中若出現任何情況,就需要和家屬溝通。所以,醫院會要求孕婦簽訂委托書,是為了保證孕婦在不清醒時,可以由家屬等來做決定。
業內人士解釋稱,“如果家屬不同意,而醫院又遵照孕婦意愿做了手術,一旦出事,醫院責任就太大了。”
三
對于產婦從待產室的窗戶墜樓,有律師認為,醫院有保障患者安全的義務,醫護人員應該密切關注病人情況,因而在這方面醫院應擔負一定責任。
榆林產婦的悲劇提醒了我們每一個人:生育不僅僅是歡笑和新生,它也還代表著苦痛、危險,也代表著信任與托付。
責任編輯:鄭梅欽
- 英國堅強女孩派珀被男友毀容做100次手術整形 事跡拍電影全球放映2017-07-31
- 依伯患致命主動脈瘤毫無察覺 高血壓患者要小心2017-07-27
- 暑期學生“整容熱”:隆鼻瘦臉加入“假期清單”2017-07-26
- 廈門一6歲男童眼皮下垂 久拖未治致嚴重弱視2017-07-26
- 暑假老師扎堆美容整形 幼兒園、小學老師最常見2017-07-26
- 小伙長“漏斗胸”22年后才知是病 醫生:中重度危害大2017-07-22
- 鏡面人五臟六腑反著長 醫生為其做手術就像腦筋急轉彎2017-07-11
- 智利醫生一邊手術一邊看球的視頻火了 網友:還好智利贏了2017-06-30
- 郎平前往美國再次接受腿部手術 仍心系球隊工作2017-06-27
- 英國一小伙生來便秘 經過手術拿掉25斤“糞便”2017-06-25
- 最新國內新聞 頻道推薦
-
女子網購貨不對板 商家爽快退款還多退1萬?2017-11-12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