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社部:5月起啟用2018年版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資料圖:選手正在參加電梯安裝維修職業技能競賽。中新社記者 劉冉陽 攝
中新網5月9日電 據人社部網站消息,日前,人社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發放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規范實施《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做好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證書)發放管理工作。《通知》明確,自2018年5月起,人社部正式啟用2018年版證書。
《通知》介紹,2018年版證書沿用2015年版證書的顏色、基本樣式和防偽技術指標,對證書內頁有關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調整。將“職業(工種)及等級”項調整為“職業資格”項并在其下增加一空行,用于填寫《目錄》中的職業資格名稱;增加“職業方向”項,用于填寫相應職業技能標準中確定的工種或模塊名稱(或填寫“——”,不能空項)。證書編碼、驗印等,繼續按照人社部原有關規定執行。
《通知》強調,2018年版證書由人社部統一印制,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監制、統計和發放工作。依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行業組織)上年度相應季度各等級鑒定合格人數,按季度提前發放空白證書。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行業組織)要加強統籌安排,避免出現證書短缺特別是結構性短缺問題。《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行業組織、集團公司)應妥善處理后續工作,加強證書規范管理,相關信息不再報備。
《通知》指出,證書持有人遺失證書申請補發或因境外就業申請換發證書,所持證書的職業(工種)在《目錄》內的,由原證書頒發機構負責審核辦理,補發或換發的證書使用原證書編碼并在備注欄內注明;職業(工種)不在《目錄》內的,不再補發或換發證書,改由原證書頒發機構出具書面證明,載明原證書詳細信息。
《通知》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行業組織、集團公司)要按照“誰鑒定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規范考務管理,做好證書打印發放工作。要以證書發放管理為切入點,統籌加強職業技能鑒定信息化建設,確保數據安全、真實、完整、準確。要承諾證書辦理時限,簡化證書辦理流程,縮短發證周期,向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
《通知》明確,2015年版證書從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此前按規定核發的證書繼續有效。《目錄》中由原環境保護部、國家鐵路局、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相關機構等具體實施的職業資格,仍使用其原證書,證書發放管理按原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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