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4日),深圳市掛牌出讓五宗居住用地,分別位于寶安區、龍華區、坪山區和光明區。五宗地均采用“單限雙競”方式掛牌出讓。
這五宗地分別是:
一:寶安區A122-0360宗地,位于尖崗山大道與臥龍三路交匯處西南側,用地面積38880.19平方米,規劃指標:容積率3.12,總建筑面積121310平方米,其中:住宅108060平方米(人才住房不少于10810平方米),商業 6000平方米,物業服務用房250平方米。
二:龍華區A817-0609宗地,位于新區大道與人民路交匯處東北側,用地面積32666.72平方米,規劃指標:容積率4.54,總建筑面積148300平方米,其中:住宅135000平方米(人才住房不少于14100平方米),商業6000平方米,物業服務用房300平方米。
三:坪山區G12107-8063宗地,位于規劃丹坑路與老坑路交匯處東北角,用地面積34277.96平方米,規劃指標:容積率5.0,總建筑面積約162290平方米,其中:住宅142640平方米(人才住房不少于36300平方米),商業10000平方米,物業服務用房400平方米。
四:光明區A510-0151宗地,位于觀光路東北側,用地面積46019.51平方米,規劃指標:容積率4, 總建筑面積184070平方米,其中:住宅170430平方米(人才住房不少于25630平方米),商業10000平方米,物業服務用房370平方米。
五:光明區A510-0152宗地,位于光明大道東側、觀光路北側,用地面積18428.73平方米,規劃指標:容積率4,總建筑面積73710平方米,其中:住宅66010平方米(人才住房不少于6630平方米),商業2000平方米,物業服務用房150平方米。
根據出讓要求,本次掛牌的五宗地建設普通商品住房,自取得套房不動產證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同時,掛牌宗地均配建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初始配建比例為10%至25%不等,最終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積為初始配建面積與競配建面積之和。配建的人才住房產權歸政府,競得人建成后無償移交,由各區住建部門負責接收、運營和監管。
為嚴格貫徹中央關于“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精神,嚴格落實深圳市全面深化住房制度改革“1+N”政策文件,保障住宅用地的供應,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正重點從加大土地利用效率、破解土地資源緊約束難題、確保住房有效供應等方面為房地產市場穩步健康發展提供支撐。在挖掘存量方面,出臺《關于規范已出讓未建用地土地用途變更和容積率調整的處置辦法》等文件,通過已出讓未建設用地的處置供應人才住房,在盤活存量用地、提高存量用地土地利用效率方面下功夫。在新增供地方面,一方面合理安排年度住房用地目標,保障住宅用地供應。據統計,2016-2018年,深圳市共計新增供應商品住宅用地39.4公頃。本次掛牌五宗住宅用地共計約17公頃,可提供住宅建筑約62萬平方米。下半年,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將繼續按照市政府部署,分批供應住宅用地,穩定市場預期。
另一方面,對于已供應的住宅用地,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將會同各區督促房地產企業加快開發建設,嚴查閑置囤地等行為,盡快形成商品住房有效供應,穩定市場商品房供應量,確保房地產市場量價齊穩,促進房地產市場穩步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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