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倫特·克里斯滕森殺害了章瑩穎。”備受關注的華人學者章瑩穎失蹤案,迎來了新進展。
當地時間6月12日,被告律師在開案陳詞中表示,克里斯滕森承認殺害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并表示章瑩穎在死前遭受了強奸和折磨。盡管他承認了犯罪事實,但依然沒有改變他堅持自己無罪辯護的立場。
檢方披露章瑩穎案細節
當地時間12日,章瑩穎案庭審首日,檢方在開案陳詞中詳述了章瑩穎的遭遇:“他綁架了她,他謀殺了她,他掩蓋了他的罪行”。
案發當日,被告克里斯滕森假扮成臥底警官,說服章瑩穎上車,并將其綁架回公寓,對其進行強暴。隨后,他在浴缸中刺傷了章瑩穎,接著使用棒球棍打破其頭部,掐其喉管約10分鐘,令其窒息,再對其實施斬首,最后棄尸他處。整個過程中,章瑩穎不斷反抗、掙扎,試圖逃命。
還有一個更振聾發聵的信息,檢方還披露,被告承認自己在章瑩穎之前已殺害了12名女性。
承認奸殺卻不認罪,克里斯滕森何以如此囂張?
12日的庭審,最讓人難以理解的,莫過于被告承認奸殺,卻又堅決拒絕認罪?這種“就是我干的,你們能奈我何?”的囂張態度,刺激著大眾的認知。
據報道,根據美國法律,定罪必須以完整閉合的證據鏈為依據,單純口供是不能作為定案乃至量刑依據的。被告通過律師承認綁架、強奸、殺人、毀滅證據,但否認有罪,而其證詞并非直接提供給警方或法庭,這就迫使警方、檢方不得不設法自行補齊證據鏈,否則難以將其定罪。
一旦法庭在證據鏈存在破綻的情況下強行定罪,被諳熟法律的辯護團隊抓住破綻,就可能導致整個案件的“大翻盤”。
但是要補齊證據鏈,就要找到關鍵證據,而這些關鍵證據的鑰匙,恰掌握在被告手中。很顯然,被告認定法庭、檢方和警方難以自行補齊足以無風險將他定罪并量以重刑的證據鏈,如此一來,他就可以用自己手握的“鑰匙”和法庭、檢方討價還價,爭取以“認罪”換取較大幅度的減刑。
盡管檢方表示已在現場找到一些帶有章瑩穎DNA的血漬,并尋獲了可能系作案兇器的棒球棒等物,但很顯然被告及其團隊斷定,這些證據不足以構成致他于“死地”的“死鏈條”,否則案件審理過程就不會拖延至今。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自2011年起,伊利諾伊州已廢除死刑,克里斯滕森成為州內第一個面臨美國聯邦死刑的被告。
章瑩穎案嫌犯作案細節曝光后,外國網友聲援章瑩穎家屬,稱其行為太可怕,希望能判嫌犯死刑。
那么問題來了,既然承認殺人,章瑩穎案嫌犯被判死刑需要幾步?
目前在已經廢除死刑的20多州,美國司法部仍對少數案例被告求處死刑,克里斯滕森便是其中之一。根據美國法律,容許聯邦政府機關對于重大犯罪求處極刑。
因此,能否最終讓兇手得到應有的懲罰,依然難測。
而最終決定能否將克里斯滕森判處死刑的,是來自被篩選出來的12名陪審員。
首先,12名陪審員必須在定罪階段結束時,一致認為嫌犯有罪,才可判克里斯滕森有罪。
其次,如果克里斯滕森被判有罪,法庭將進入量刑階段。由于該案檢方尋求嫌犯死刑,12名陪審團必須再次達成一致意見,決定是否判處死刑。換句話說,哪怕只有一人不同意,克里斯滕森就將逃脫死刑。
章瑩穎家屬代理律師王志東說:“章瑩穎的家人明白這個刑事案件的結果現在掌握在陪審團手中,章家人選擇信任美國的刑事司法系統,相信陪審團會給瑩穎一個公平的交代。”
雖然,章瑩穎遺體所在地仍然是一個謎;雖然,遲到了2年……但這一次,我們相信,一定,會給你一個公平的交代;一定,帶你回家。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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