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河北邢臺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正當防衛問題再次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也牽動著人們對司法捍衛公平正義的信心。為何能夠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司法機關的認定又體現了怎樣了價值導向?
6月初,記者前往案發地,對話采訪了本案的辦案檢察官。
行為符合正當防衛的認定標準
記者:
檢察機關認定董民剛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的理由是什么?
主辦檢察官 溫可紅
我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一是,刁某夜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對董民剛長時間持續進行侮辱、恐嚇、毆打,屬于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并多次聲稱“今晚就是要整死董民剛”,足以證明董民剛的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脅,處于現實的、緊迫的危險之下。
二是,董民剛主觀上沒有致死刁某的目的,他持剪刀捅扎刁某的行為是對不法侵害行為的防御和反擊,主觀上是出于防衛的目的。
三是,從防衛行為看,本案的證據足以表明董民剛對刁某的懼怕程度,董民剛對刁某的恐懼心理使得他根本不想實施防衛,其在逃出家門未果被刁某拽住,又繼續挨打的情況下,才隨手拿起茶幾上的剪刀,與刁某進行對打。此時,刁某的不法侵害并未結束,繼續對董民剛打罵,董民剛仍然面臨遭受刁某戳打的現實危險,不法侵害在持續。直到刁某喪失侵害能力,董民剛也即刻停止防衛行為。因此董民剛的行為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另外,董民剛在當時心里恐懼、一心自救的情況下,要求其理性并準確判斷自身防御行為的強度、如何避免傷害到刁某的要害部位,是強人所難,不具現實可能性。
四是,董民剛的行為是為了保護自己及家人的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必然反應。刁某深夜強行非法侵入到董民剛家中,對董及其妻子實施撕扯、毆打、辱罵等行為,董民剛及其家人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董民剛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健康權,實施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
Q
記者:
董民剛的防衛行為是否明顯超過了必要的限度是關注的焦點。刁某的創口較多,有人質疑是否防衛人在刁某喪失侵害能力的情況下,繼續實施傷害的行為?
主辦檢察官 溫可紅
剪刀刺扎一下有的是形成2處創口。刁某的創口除2處致命傷外均較淺,創口方向不一,鑒定法醫表示,二人在運動過程中捅刺造成的傷口方向有直的也有斜的,難以確定區分先后及方向。這都表明創口是在二人打斗過程中形成,而非在刁某喪失侵害能力后董民剛泄憤所刺扎。不法侵害在繼續,那么防衛行為也不會停止。
以防衛人當時所處環境判斷是否超過必要限度
Q
記者:
事后經鑒定,董民剛是輕微傷,刁某用車鑰匙戳扎是否足以造成生命威脅?
主辦檢察官 溫可紅
案發當時,董民剛并不知道對方拿的什么工具實施暴力,他的鼻部、耳朵被戳扎,滿臉是血,并且在刁某多次聲稱“今晚要整死你”的情況下,董明剛認為是致命的工具。
事后,對工具進行了調取和認真分析,這是一種彈出式的車鑰匙,頂端尖銳,在之后提取鑰匙時,鑰匙前部已經發生變形,說明在案發過程當中,不法侵害人很兇殘。
邢臺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趙志軍
根據案發時現場環境,不能對董民剛防衛行為的強度過于苛求。從案發當時董民剛所處的境遇來看,刁某的不法侵害行為對董民剛心理造成的高度恐懼、緊張,使得在案發當時的環境下,一般人在當時的情況下都可能會作出董民剛的反應。董民剛作為一個社會的“一般人”難以理性判斷自身防御和反擊行為的強度。法律不會強人所難,正當防衛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應當以防衛人當時所處的環境下去判斷,而不是行為后的判斷。
Q
記者:
檢察機關在公安機關偵查的基礎上,又自行進行了補充偵查出于什么考慮?
主辦檢察官 溫可紅
刑事訴訟法賦予了檢察機關自行補充偵查權,但是平時很少使用。本案的前因,對于認定案發當晚董民剛的主觀心態具有重大作用,所以在辦理本案過程中,檢察機關自行補充偵查。
通過自行補充偵查,檢察機關補強了相關證據。在社會關系調查中,對村民的證言的取證證明了董民剛在村子里是忠厚老實的人,口碑非常好;社會調查表明,刁某具有犯罪前科,平時就惹是生非,村民認為他是個村霸。
同時,對案件前因的調查,檢察機關了解到,刁某經常威脅、毆打、辱罵董民剛,揚言“整死你全家!” 刁某還在董民剛在家時,前往董民剛家過夜。董民剛一直畏懼刁某,曾對其大兒子說:“咱們惹不起這個人,要對他客氣點。”
檢察機關在原有公安機關偵查基礎上,擴大了相關社會調查,之后又專門實地調查,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還要依法及時實現正義
Q
記者:
在司法實踐中激活正當防衛相關條款,體現了什么價值導向?
邢臺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趙志軍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司法機關主動擔當,為正當防衛者撐腰,弘揚了社會正氣,彰顯了司法鮮明的價值取向。
目前,正當防衛是一個社會高度關注的話題。之所以受到關注,主要原因不在于過度使用了正當防衛,而是法律規定的正當防衛制度,沒有充分發揮作用,使得一些合法的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反而不能在第一時間得以保護與救濟。所以,如果把法律的規定讓社會公知,對正當防衛行為能夠依法、科學的認定,不但不會帶來對正當防衛的擴大或者是濫用,反而有利于及時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主辦檢察官 溫可紅
我們在辦理的每一個案件中,不光要讓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義,同時也是一種價值觀的引導。正當防衛是法律鼓勵公民同不法侵害作斗爭的權利,依法認定正當防衛,可以及時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利于震懾犯罪分子,促進社會公正,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弘揚社會正氣。
責任編輯:陳錦娜
- 河北30家省級旅游服務質量標桿單位出爐2019-04-09
- 最高檢:趙宇沒有防衛過當 不負刑責!2019-03-01
- 河北海興:非遺南鑼劇煥發生機2019-01-04
- 最高檢發布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 明確正當防衛界限標準2018-12-20
- 河北井陘:面塑技藝傳承非遺文化2018-12-07
- 河北公布第五批省級非遺傳承人 傳承人總數達877人2018-11-06
- 最高法:出臺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 鼓勵正當防衛2018-09-18
- “樂享河北號”走進塞罕壩 多國友人坐著火車游河北2018-09-05
- 河北雄安新區污水排放標準將提高至Ⅲ類水質標準2018-09-04
- 河北成立欺凌治理委員會2018-07-27
- 最新國內新聞 頻道推薦
-
冰毒成為頭號毒品是真的嗎?冰毒成為頭號毒品2019-06-17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