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三墩小學“視力低于5.0不能評三好學生”的規(guī)定引發(fā)社會熱議。6月28日,杭州市西湖區(qū)教育局作出回應:該校規(guī)定中,并非是視力5.0以下一律不得參評,若視力在5.0以下,一學期來視力沒有退步的,同樣可參評。
此外,回應中指出,從本學期初,該校便以告家長書的形式兩次告知家長關于將視力情況納入期末學生評優(yōu)評先,并且在學期初、學期中段、學期末三次測量視力,并告知家長。目的是通過宣傳營造護眼氛圍,通過評價撬動學生與家長的護眼行動。
關于該項規(guī)定的討論仍在繼續(xù),但回溯當初,將視力水平與三好生評選掛鉤,三墩小學并非首例。
早在2009年,杭州學軍小學、義烏市蘇溪第一小學就出臺了相關規(guī)定:視力保持在5.0以上,或者已近視者,一學期下來視力不下降的學生,才可以參加三好學生的評選。
位于四川成都的電子科技大學附屬實驗小學不僅于2013年將視力納入教師績效考核,并于2018年將防控近視納入學生考核評價,將學生是否近視的權重,調整到校級“三好”、各級優(yōu)秀班干部評選的30%。
6月29日,中國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專家宣講團成員、浙大二院眼科中心視光部主任倪海龍接受采訪時表示,學校重視學生視力問題,體現(xiàn)的是一種態(tài)度,是一件好事,但將其與學生評定,尤其是三好生參評掛鉤,有失偏頗。
“這一做法缺乏科學性,也違背了公平性,會挫傷一部分學生和家長的積極性。”倪海龍分析,導致孩子近視的因素有很多,包括遠視、散光引起的視力下降及先天遺傳等,這跟他們的用眼習慣沒有直接關系。他認為,若依視力而認為學生不夠好,顯得片面。
浙江師范大學教室教育學院教授張麗霞表示,視力水平沒有必要成為評選榮譽的硬性標準。“這有點矯枉過正了。大多數(shù)在校學生的視力出現(xiàn)問題,我覺得最根本的原因是學生學習時間過長,用眼衛(wèi)生習慣欠缺。”
學生視力問題,確實是橫亙在學校、家長心頭上的心病。據國家衛(wèi)健委最新發(fā)布的數(shù)據顯示,2018年中國兒童青少年總體近視率為53.6%,近視率已居世界前列。
“兒童青少年的近視率需要‘急剎車’,用‘三好生’評選來彰顯對于視力的重視,為何不從給學生減負、保證充足的課外活動實踐入手更實在?”倪海龍說,課間活動時,學校要盡量讓孩子離開教室,去走廊、操場放松。家長也要增加孩子戶外活動的時間,引導好他們的用眼習慣。“孩子的視力保護是一個系統(tǒng)性的工作,絕不能靠簡單粗暴的方法解決。”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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