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晚,新城控股一則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的回復公告,還原了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振華猥褻女童案發后新城控股經歷的24小時。
7月2日,新城控股現任董事長、總裁王曉松接到上海市長風新村派出所電話后,于當日23:00左右前往派出所,得知公司原董事長王振華被采取強制措施。
7月3日9時30分起,為避免內幕信息擴散,王曉松逐一通知公司董事及主要高管要求召開緊急會議。公司董事(董事袁伯銀因出差未參加會議)及主要高管從各自崗位陸續到達會議室。
7月3日13時-14時,在進入會議室后,王曉松于統一口頭告知與會董事及主要高管關于王振華被采取強制措施事宜。與會董事及主要高管建議盡快取得正式拘留通知書,以確定信息的真實準確性。
7月3日15時左右,王曉松接到派出所通知,前往派出所。
7月3日16時30分,王曉松領取了書面拘留通知書后回到公司。
王振華于2019年7月2日16:58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公司董事會自此確認董事長被刑事拘留事宜,董事會秘書陳鵬組織開展信息披露工作,并根據董事會要求準備相關信息披露材料。
7月3日19時20分左右,公司董事會成員呂小平、王曉松、梁志誠、陳德力、袁伯銀、曹建新、AiminYan、陳文化共同提議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選舉公司董事兼總裁王曉松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與第二屆董事會任期相同。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王曉松將行使法定代表人職權,簽署董事會重要合同、重要文件及其他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7月3日21時48分,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傳信息披露文件,并于2019年7月4日刊載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
公告稱,經全面自查,截至回復日,除已公開披露的信息外,本次事件不存在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目前,公司正在全面梳理業務合同、投融資協議,并與貸款銀行及債券持有人積極溝通,以評估本次事項對公司業務開展、投融資等可能產生的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正常,未發生重大變化。如未來本次事項導致公司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可能對公司經營產生影響,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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