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員”大鬧機艙事件,國航回應來了!剛剛,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官方微博發布了消息,回應相關關切——
7月12日,國航CA4107航班在起飛滑行階段,因有旅客使用手機另一名旅客制止而產生糾紛。飛機降落后有旅客報警,隨后3名旅客和4名機組人員前往機場公安局配合警方調查和調解處理。經核實,糾紛一方旅客為國航一名因身體原因休養的員工,此次是個人因私出行,并非國航監督員。我們將根據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客艙秩序管理,不斷提升服務水平,改善旅客出行體驗。國航感謝社會各界長期以來的關心和支持。
此前投訴乘客李亞玲微博公布交涉結果:
今天12時50分許,@李亞玲 發布了頭條文章——《國航:對精神病患員工無法辭退無法拒乘,對事件無責任,對乘客無賠償》,公布了與國航的交涉結果:
今天上午除了國航的宣傳部長和馬副總裁,另有兩位相關部門的領導以及一位法律顧問參加。總結他們的發言,主要為四點:
1、這是普通乘客之間的糾紛,已經由公安部門處理了,事情就到此結束了
我質疑:吳登機后,就當眾向空乘和乘客亮明身份,其為國航監督員。空乘對這個身份并沒有質疑,也沒有查驗身份,更沒有向乘客們澄清她不是監督員,反而表示出異常的熱情和順從。而且她是你們的員工,乘坐的是你們的免費票只不過自己升的艙,而且她是以國航員工的身份報的警,所以警方會更重視。我認為這不是普通乘客間的糾紛。
而且公安部門的處理,是司法層面的,而你們作為航空服務的提供者,你們有管理責任,不能說公安部門處理了牛宇虹的投訴(其實涉嫌報假警)事情就結束了。你們怎么加強管理、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國航幾位參會的領導,沒有直接回答問題,而是反復解釋他們無權解聘牛,無權制止她上飛機。基本是在重復前晚說的內容。并堅持認定這只是普通乘客間的糾紛,因為吳當時不是執行公務,而是私人原因乘機。至于機組人員的表現,他們認為“基本盡職盡責”。
2、國航在這次事件中基本盡職盡責
我質疑,7月8號在同一航線上,牛在北京飛成都的CA4194航班上,已經出現了從經濟艙前往頭等艙騷擾頭等艙乘客事件,機組人員按規定應予上報。那你們在明知一個有精神病史的員工、已出現發病騷擾乘客的情況下,在僅隔四天之后的7月12日時,為什么在她精神狀態不明、且沒有陪護人的情況下單獨乘機?
答:7月8日的行為也已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過了;7月12號的行為,公安機關也沒有出具結論,認為她不宜再乘機。我們沒有權力自己制作黑名單,必須由公權力的機關,比如法院和公安部門,出具結論,才能根據結論將相關人士列入黑名單。
我再質疑:除了公權部門通報的黑名單,你們航空管理制度中也賦予了機長有拒絕承運不宜乘坐飛機者的權利。
答:機長的確有這個權力,但當時牛宇虹的表現是正常的。即便現在,經歷了7月8號和12號的事件,公安機關也沒有認定她不宜乘機。如果她再次乘機,只要看上去沒有明顯異常,機長也無權拒絕她乘機,無權要求她出具精神狀況正常的證明。
我質疑:那乘客的安全如何保障?
答:你要相信國航有能力保障乘客的安全。我們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做出相應反應,但這兩次的情況沒達到那么嚴重的地步,也不夠上黑名單的程度。
3、對我在內的當事公務艙乘客無賠償,國航也是受害者。并且國航已真誠為我們受到不愉快體驗道歉
我表示,你們口中說著真誠道歉,但對事實的認定和性質的認定。都毫無誠意,恕我不接受這種虛偽的道歉。并保留采取其他合法合理的手段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
4、目前無法制止包括牛在內的精神病患者繼續登機
我重復了前面已陳述過的質疑,如何保障乘客安全?他們只反復強調讓我們相信國航,我請他們說說具體措施,他們說會和有關部門協商,但目前無法限制牛乘坐飛機的人身自由。并且保護個人隱私和維護公共安全同等重要,不贊成因為維護公共安全侵犯個人隱私。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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