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通知,對于轉租轉借、房屋空置、擅自裝修等違規使用公租房的家庭,將其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這是北京首次將公租房違規家庭信息納入到金融體系征信平臺。
此新規一出,贏得網友的一片點贊,有人表示,“北京的做法值得在全國推廣,必須嚴打假窮人套現的不法行為”、“政府應該公開舉報電話和郵箱,讓百姓來監督舉報違規家庭”......事實上,這并非北京市首次向公租房違規行為“亮劍”,去年上線人臉識別系統曾贏得媒體一片掌聲,此次再出重拳無疑是對公租房違規行為的監管與懲罰力度再升級。
公租房違規現象多發
公租房屬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其目的是解決無房居住的低收入群體的居住問題。 但是,一些人原本擁有住房,卻通過不法手段騙取公租房承租資格,再將公租房轉租以賺取中間差價;也有一些公租房承租戶后來經濟條件得到改善另行購買了房屋,卻不及時將公租房退回,而是用于轉租以賺取租金差價。一方面是一些市民排隊等待承租公租房,另一方面是一些有房者卻通過轉租公租房牟利,這無疑損害了社會公平。規范公租房使用是老生常談的問題,但因為存在謀利等原因多年來全國各地違規現象時有發生,也讓群眾怨言頗多。
被納入征信黑名單或“寸步難行”
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的個人信用報告被稱為個人的“信用身份證”,較為全面、客觀記錄個人的信用活動,如償還貸款本息、信用卡透支情況等。不論公租房承租人及其家庭共同申請人將來貸款買房、買車,還是申請信用卡,金融機構都會查看申請人的個人信用報告,了解申請人的信用記錄。
近年來,隨著個人征信系統的逐步完善,征信體系對失信的懲戒功效越來越強。個人行為一旦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就真的可能“寸步難行”。也因此,現在很多居民非常重視自己的個人征信記錄,生怕留下不良記錄,在日常生活中碰壁。
2018年,北京市進一步完善公租房使用監督管理體制機制。其中規定,違規轉租轉借公租房的家庭信息記入不良信息檔案,自取消資格決定做出之日起5年內,不允許該家庭繼續申請公共租賃租房及共有產權住房。
此次將公租房違規行為納入個人征信系統,可以說是初步建立了聯合懲戒機制,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威懾。
公租房亂象為何難以遏止?
光明網曾評論稱,公租房被亂占、騙租、轉租牟利的新聞近年來頻頻出現,國家和地方層面為此不斷出手干預和規范。問題是,時至今日,為什么這一現象還是沒有被有效遏止住呢?原因也許有很多,但打擊處理不力無疑是很關鍵的一個方面。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承租人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責令按市場價格補繳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的租金,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如此“疲軟”的處罰規定,到了地方可能又更進一步放松。一些地方對公租房違規者的處理多數為記入不良信用檔案,5年內不再受理住房保障項目的申請。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更深入的嚴厲處分措施。
違規行為納入征信值得全國推廣
被納入征信系統,當事人今后在申請、入住公租房時因提供虛假資料等行為進入“黑名單”后,在申請銀行貸款、經商求職、乘坐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時都將受限,寸步難行,此舉將大大提高當事人的“違規成本”,完善保障房出租后的后續監管機制。因此北京此次出臺的新規,無疑具有在全國各地的價值。事實上,廣東省珠海市為了杜絕企業高管、中高收入人群“開豪車住公租房”亂象,也擬出臺新規,將公租房不誠信行為納入征信系統供各單位或個人參考信用評價。
《山東商報》評論稱,除了經濟和信用上的處罰以外,還要進一步提高其違規違法成本,甚至以詐騙罪追究其法律責任,讓他們感覺騙取公租房、轉租公租房不僅經濟上得不償失,還要付出法律代價。此外,相關職能部門應對公租房保障政策進行動態監管,讓公租房保障政策更為科學、公正,推進公租房的合理配置,讓更多的住房困難群眾“各居其所”。
責任編輯:林晗枝
- 最新國內新聞 頻道推薦
-
4.68億個人信息泄露是什么情況?4.68億個人信2019-11-20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