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署日前下發《關于2019年全國統一換發新聞記者證的通知》,決定從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3月31日,統一換發全國新聞單位的新聞記者證。
換發工作全部通過中國記者網的網絡系統進行。換發期間,舊版新聞記者證繼續有效使用。2020年3月31日后舊版將全部作廢。2019年版新聞記者證由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署統一印制,不收取任何費用。
《通知》明確,報紙出版單位、新聞性期刊出版單位、通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新聞電影制片廠、納入新聞記者證核發范圍的14家中央主要新聞網站等具有新聞采編資質的新聞單位,可按程序為2019年新聞采編人員崗位培訓考試成績合格或具有新聞、播音主持專業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新聞記者申請換發新版新聞記者證。待換證工作結束后,再按程序為符合條件的新聞采編人員申領新版新聞記者證。
《通知》要求,非新聞采編崗位、兼職新聞采編、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及具有不良從業行為記錄等不符合持證條件的人員不得換發新聞記者證。長期不能正常出版、停刊、休刊的報刊出版單位,不予換發新聞記者證;對存在轉讓出版權、超越辦刊宗旨、新聞敲詐和假新聞、違規申領新聞記者證等嚴重違法違規問題的新聞單位,將視情核減、取消其新聞記者證申領資格。各新聞單位要嚴格審核申請人員的資格條件,如實、完整、準確填報信息,及時為符合條件的人員申請換發新聞記者證。各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和中央各新聞單位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管理職責,要嚴格審核申請材料,從嚴掌握新聞記者證發放范圍,全面清理清查不具備換發條件的新聞單位及人員。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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