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操場埋尸案”故意殺人罪犯杜少平依法執行死刑。
2001年12月,杜少平承攬了新晃侗族自治縣一中400米操場土建工程,聘請罪犯羅光忠等人管理。新晃一中委派員工被害人鄧世平、姚本英(病故)監督工程質量。在施工過程中,杜少平因工程質量等問題與鄧世平產生矛盾,對鄧世平懷恨在心。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伙同羅光忠在工程指揮部辦公室將鄧世平殺害并將尸體掩埋于操場土坑內。另,2005年4月,杜少平伙同他人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2008年以來,杜少平為首糾集多人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實施了尋釁滋事等多起犯罪。
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被告人杜少平等人故意殺人案及其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斗毆罪、強迫交易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宣判后,杜少平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0日二審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對杜少平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經依法復核于2020年1月16日裁定核準了對杜少平的死刑判決。
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罪犯杜少平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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