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4日電 據國家衛健委網站消息,國家衛健委、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家醫保局日前起草《關于進一步推進疾病應急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開征求意見。《通知》擬提出,對于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包括急救后明確身份的),其所拖欠的急救費用,按照規定由責任人、工傷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公共衛生經費、醫療救助、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等已有渠道支付,對無支付渠道或通過已有渠道支付后費用仍有缺口的,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予以補助;對于身份不明的患者,其急救費用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予以補助。
《通知》擬提出,進一步明確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圍,包括以下方面:
(一)救助對象。在中國境內發生急危重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細化身份不明確和無力支付相應費用患者的認定方法。
(二)救助病種種類。主要依據《需要緊急救治的急危重傷病標準及診療規范》中規定的病種,以院前急救、急診科、重癥醫學科及需要專科進行的緊急搶救治療為主。各地可以根據本地區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使用情況,適當增補救助病種范圍。增補的病種應當符合“急危重”特點,如得不到及時救治可能導致身體殘疾,甚至危及生命。
(三)費用范圍及標準。符合條件患者所發生的急救費用,包括急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和必需的生活費用。急救期一般為72小時以內,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病情診療需要適當延長。原則上,醫療費用不超過本機構同病種的次均費用;生活費用按照當地城市低保標準,折算成每人每天的生活費用予以補助。
(四)救助基金使用規定。救助基金的使用要體現“緊急、必須和基本”,不得用于支付超出疾病救治需要的不合理費用,不得用于支付病情平穩但長期住院治療產生的非急救費用,不得用于經查實身份、有負擔能力但拒絕付費患者的拖欠費用。
此外,《通知》擬提高救助基金使用管理水平,包括以下方面:
(一)優化救助基金支付流程。救助基金的使用堅持“救急難”的原則,各地要按照《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疾病應急救助工作指導規范(試行)》的要求,進一步優化救助基金的申請、審核、撥付流程(參考流程見附件1),明確各環節審核認定時限。取消可以通過國家或地方政務服務平臺查詢的相關證明材料。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讓信息多跑腿,縮短審核等待時間,提高救助基金支付效率。
(二)落實“先預撥后結算”規定。對經常承擔急救工作的醫療機構,按照《暫行辦法》中關于“先預撥后結算”的規定,可以參考上一周期救助基金使用情況,按照一定比例先預撥給醫療機構,減輕醫療機構墊資負擔。
(三)做好與其他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對于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包括急救后明確身份的),其所拖欠的急救費用,按照規定由責任人、工傷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公共衛生經費、醫療救助、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等已有渠道支付,對無支付渠道或通過已有渠道支付后費用仍有缺口的,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予以補助;對于身份不明的患者,其急救費用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予以補助。對于經甄別符合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條件的,由民政部門救助管理機構為其辦理救助登記手續,依法依規提供急病救治。對于渡過急救期、病情平穩后,仍需住院治療的患者的醫療費用,根據其身份認定情況,由相應的保障渠道按規定支付。其中,符合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條件的由民政部門負責。
(四)加強經辦機構組織管理。各地要按規定確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負責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與監督,定期評估經辦機構履職成效。經辦機構要切實加強經辦管理,規范經辦流程,提升服務效能。經辦機構的管理費用支出,由同級財政按照規定在年度預算中安排。
(五)提高救助信息管理水平。醫療機構、經辦機構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疾病應急救助工作的信息管理,按照要求將救助信息錄入國家疾病應急救助信息登記平臺(http://61.49.19.43:8080)。申請的救助對象、救助金額等信息要向社會公示,未經公示的,不能撥付救助基金,確保每一筆基金的申請、審核、撥付和核銷工作可追溯。
(六)規范救助基金管理。經辦機構要按照《暫行辦法》要求編制基金預決算,及時報送同級財政、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核后報同級政府批準。嚴格按基金預算執行,規范調整程序。積極籌措資金,擴寬籌資渠道,主動開展各類募捐活動,積極向社會募集資金。規范申報審核,根據基金存量與資金籌集情況,量入為出,合理安排支出,確保基金平穩運行可持續。
強化責任落實和政策保障方面,《通知》擬明確如下方面:
(一)部門職責。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杜絕因費用問題而拒絕、推諉急診患者的問題發生。公安機關負責協助醫療機構核查患者身份,重點核查身份不明的患者,在確保公民信息安全的情況下,充分依托警務大數據等手段,切實提高核查效率。民政部門負責協助經辦機構,依據患者身份信息,核實是否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無負擔能力人員;對符合條件的患者實施臨時救助等。醫保部門負責做好身份明確的已參保患者醫療費用結算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相應費用,安排經辦機構工作經費支出。
(二)醫療機構規范實施救治。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及時、有效地救治急危重患者,對于拒絕、推諉或者拖延救治的,給予嚴厲通報批評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醫療機構在救治患者過程中,要優先選擇國家基本醫保目錄內的藥品、耗材,使用安全有效、經濟適宜的診療技術。醫療機構要按照規定及時申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不得騙取、套取、挪用、違規申請使用救助基金。
(三)經辦機構負責日常管理。經辦機構要切實承擔起基金的日常管理職責,做好救助基金申請材料的收集審核、部門間的溝通協調、社會資金的募集等工作。不得將上述工作職責轉嫁給醫療機構。經辦機構每年度至少開展1次培訓活動,覆蓋轄區內承擔疾病應急救助任務的醫療機構,提高基金申請的規范性、有效性。
(四)開展績效考核和監督檢查。落實《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管理辦法》(財預〔2015〕163號)要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財政部門每年度開展疾病應急救助基金考核工作。各地要結合績效考核指標(見附件2),細化本地區考核內容,將考核結果與下一年度救助基金分配掛鉤,促進各有關部門高質量高效率履職配合。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23日。
責任編輯:趙睿
- 尼日利亞爆發不明疾病具體什么情況?15名患者兩日內死亡 是什么病毒2020-02-11
- 電子煙對肺部致病菌影響與香煙類似 每一口煙量都更大?2019-12-23
- @福州人,十一月份這些疾病請注意防范!2019-10-31
- 國務院:到2030年人均健康預期壽命得到較大提高2019-07-15
- 成人肺部健康研究成果:20歲以上哮喘患者4570萬2019-06-26
- 臺灣研究團隊:濫用抗生素提高心血管疾病死亡率2018-10-19
- 韓國將于16日宣布中東呼吸綜合征疫情結束2018-10-15
- 官方稱中國出生缺陷總發生率約為5.6%2018-09-12
- 貧困地區600多萬兒童受益于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2018-09-12
- 尼泊爾東南部現不明疾病 已致3人喪生400余人染病2018-09-11
- 最新國內新聞 頻道推薦
-
四個氣象預警齊發!“暴雨+高溫”盤踞南方多2020-07-24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