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網站21日消息,教育部等八部門日前印發《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首次配發實習協議示范文本,明確必須由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簽署協議后方可實習。此外,規定針對實習內容專業不對口、強制實習、收費實習、簡單重復勞動、中介機構參與、違規安排加班和夜班等問題,進一步劃定“紅線”,并有針對性地明確了處理規定,切實保障實習學生的合法權益。(記者王鵬)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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