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9日電(記者趙文君)記者9日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由市場監管總局印發的《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將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暫行辦法明確生產銷售者“第一責任人”的主體責任和市場監管人員的屬地監管責任,要求生產者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進一步明確企業主體責任、政府領導責任、綜合監管責任和直接監管責任,充分保障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
在生產全過程監督檢查方面,暫行辦法建立了涵蓋生產、貯存、包裝等關鍵環節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全過程控制制度。要求生產者建立原輔料管理、生產關鍵點控制、出廠檢驗控制等管理制度以及控制措施,實現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保證從原輔料和添加劑采購到產品銷售所有環節均可進行有效控制,并及時排查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
暫行辦法聚焦生產行為難規范、監管制度不健全等突出問題,著力打通協同監管堵點,明確全覆蓋例行檢查、日常監督檢查、專項監督檢查等要求,細化檢查要點、檢查內容和結果處置等規定。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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