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寄出5000份申訴材料
楊德武入獄后,楊德文到監獄會見弟弟:“如果是你搞的,就不要申訴了,不是你搞的,就要申訴到底。”楊德武的回應很果決:“我是冤枉的,不會放棄。”
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楊德武從房間抽屜中拿出兩本筆記本,上面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他16年的申訴記錄。
“申訴是我在監獄里唯一的生活。”在獄中,楊德武將能看到的報紙中與冤假錯案相關的內容全部裁剪下,粘貼在筆記本中;念斌案、陳滿案、許金龍案、錢仁鳳案、聶樹斌案,他如數家珍;每年全國兩會、安徽省兩會,法院院長和檢察院檢察長作工作報告時對于冤案的表述,也是他剪報收集的重要部分。
每寄出一份申訴材料,楊德武都做了詳細記錄。“2002年11月20日,省人大、省政法委、高院、檢察院,共四份”、“2002年12月10日,全國人大、中央政法委、最高院、最高檢,共四份”……16年來,楊德武共寄出了將近5000份材料。
直到2004年8月13日,楊德武第一次感到“有希望”。他在筆記本中記錄,當天,安徽省檢察院4名檢察官到獄中提審他。
一年后的2005年12月,楊德武收到安徽省檢察院發來的答復函,其中稱,經復查,認為該案在定罪證據上存在一定問題,已于2005年12月5日向安徽省高院提出再審建議。但此后楊德武并沒有等來進一步進展。
2010年12月,時隔5年之后,楊德武再次收到安徽省檢察院第二份答復函稱,已于2010年11月4日再次向安徽省高院提出再審建議。
楊德武筆記本中也記錄了此次復查:多名檢察官、法學專家、律師到監獄中對他提審、調查。但最終依然沒有結果。
無罪后索賠890萬,要求追究辦案人員責任
獄中的楊德武仍堅持寄出一份份申訴材料,這些材料最終引起了最高檢的重視。
據《檢察日報》披露,2015年4月13日,最高檢控告檢察廳來信辦理處收到楊德武申訴信。最高檢控告檢察廳經研究,于當年4月20日向安徽省檢察院交辦該案,要求全面復查,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并上報辦理結果。
2015年6月30日,安徽省檢察院第三次向省高院發出楊德武案的再審建議。2016年2月18日,最高檢控告檢察廳再次要求安徽省檢察院督促安徽省高院加快辦理進度。
“我注意到,3次再審檢察建議,檢察機關的依據沒有太大變化。”楊德武再審案的代理律師孫宏旗說。
2016年8月8日,安徽省高院決定再審此案。3個月后,安徽高院作出再審判決,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楊德武無罪。
蒙冤16年后,已經失去居所的楊德武目前只能暫住在哥哥楊德文家中。
楊德文嘗試讓弟弟在自己的苗木公司工作,負責測量等一些簡單事務。工作并不復雜,只需要記得的測量周長、直徑的不同樹高位置,和皮尺的標識。“教了好多次,可過一段時間,他又搞不清楚了。”楊德文嘆了口氣。
對于未來,楊德武沒有具體目標,短期要做的有三件事:第一是等著國家賠償,目前已經向法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索賠金額890萬元;第二是向有關部門反映,要求追究該案的相關辦案人員的責任。
最后一件事,楊德武一直掛念在心間已有16年,就是前妻對自己母親被殺害一直充滿著怨恨。
“我想找到她,當面告訴她,她母親真不是我殺的,我真不是兇手。”楊德武說。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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