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內人揭“微商”潛規則
“微商”界一位資深人士告訴記者,實際上,一些“微商”模式與傳銷有類似之處,如先要繳納會費或購買商品成為會員,需要發展下級會員等。與傳銷不同的是,“微商”巧妙地規避了法律風險,基本都是打擦邊球,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帶。不過,這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也不是完全沒有破綻,每個“微商”都有自己的會員管理系統或者是代理管理系統,而這個系統內的數據都比較詳實,相關部門可以調查清楚。
“大多數‘微商’的貨源渠道眾多,具備自產自銷能力的終究是少數,大部分‘微商’只不過是在分銷的基礎上被強制扣上了’微信’‘微博’等帽子,于是成為了‘微商’。分銷是熟人經濟的衍生體,以現有人脈為基礎,以口碑傳播的形式進行擴散,最終形成交易。如今分銷涉及的品類越來越多元化,由一開始的面膜、衣服到如今的各行各業,參與的人員也越來越多,但是能夠堅持超過半年以上的連4%都不到。原因很簡單:不賺錢。”在2015年帶過200人的“微商”團隊,目前主要從事為新“微商”提供理論模型與團隊管理培訓的曾席靜說。
“微商”為何不賺錢?在李雙雙看來,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壓貨”——在做“微商”過程中,由于不斷出“新政策”,也為了再上一個級別,在上級代理的鼓動下,她的投入越來越多,幾乎將所有的生活費都搭進去了。然而,由于銷售受阻,她現在囤了一堆產品在手上,而上級代理則表示不退不換。
李雙雙告訴記者,在入行之前,她也曾經害怕壓貨,但上級代理的一段話讓她“信心百倍”——“你想賺錢,就不要怕壓貨。想賺錢當然要投資,不投資就是幫人打工,拿死工資”。
在曾席靜看來,即使是圈內人,她仍舊“反對學生做‘微商’、反對盲目做‘微商’”。
根據曾席靜觀察,在“微商”中,最底層的代理有一個共性,就是社會地位不高。“其實并不是只有‘微商’,在移動互聯網普及之前,很多人在QQ上這樣做,只是移動互聯網普及之后微信把這個所謂的‘朋友圈銷售’數量級倍增了而已。這類從業人員的素質是由行業性質決定的,因為微信賣貨可以依靠朋友的信任降低客戶信任成本,所以銷售門檻更低了。比起在QQ空間里刷屏,微信朋友圈里無論是所謂的客戶粘度還是廣告瀏覽率都遠大于QQ空間,使得銷售門檻進一步降低。門檻降低,就會有各種人進入”。
“社會地位較低的人往往有很多閑暇時間或者低效率工作時間,這些時間用來做一份兼職增加收入是比較合適的,‘微商’恰好是一種利用碎片時間較好的兼職。”曾席靜說,很多大學生尚未真正工作,社會經驗不足,容易被騙,被忽悠。“而忽悠人的利潤是非常大的。任何行業都不缺少逆襲成功的案例,‘微商’圈也是,但是賺不到錢的人也比比皆是。不要看到有人炫富賺錢就一股腦栽進去。年輕的學生如果沒有出世歷練過,只是為了逃避朝九晚五的工作而想通過做‘微商’躺著收錢,顯然是不可行的”。
“做‘微商’需要啟動資金,也就是買貨的錢。”梁靜向記者介紹,以曾經代理的某面膜為例,最低級別的代理第一次需要以每盒35元的價格拿貨,1箱的總價在1000元左右。以此類推,成為一級代理商,價格會降到每盒20元。“有的品牌還會要求你在第一次入伙時交一定份額的保證金,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也叫處罰金,如果在第一年違反了公司規定,比如沒有按時補貨或者串貨等(同時代理兩個產品——記者注),將會全額沒收保證金”。
事實上,“價格透明”和“先交錢后拿貨”是“微商”界的兩大潛規則。
“同一類別的產品,報上你的代理級別,所有人都知道你的拿貨價和每個月的補貨數量。這個規則就非常有意思,一方面,它刺激著低級的代理為了以更低的價格拿貨而投入更多錢。另一方面,每個月的高額補貨量意味著只靠‘殺熟’根本難以維系。而且,大額的投入加上筑夢的洗腦讓許多‘微商’難以回頭。”曾席靜說,“面對這種體系,很多還在‘啃老’的大學生吃得消嗎?他們的買貨的錢怎么來?賣不出去怎么維持代理?只能以各種方式借錢。”
校園“微商”監管不明確
事實上,“李雙雙”們只是大學生“微商”的一個縮影。湖北大學一位女生更對記者直言,她深陷其中,不知道該退出還是繼續。“我想過低價清掉手里所有貨,感覺再這樣下去,我的大學學業就荒廢了。”她說。
由于大量時間都被用于通過手機學習銷售、加好友、加微信群,甚至有時候凌晨一點多還在接受銷售培訓,一些受訪的大學生“微商”表示很可能因此影響學業。
記者在采訪時也發現,目前校園“微商”缺乏監管。學校對于這一領域沒有明確的主管部門。對此,記者采訪了北京幾所高校的學校服務中心、后勤保障處、保衛處等,其都表示校園“微商”不在他們的管轄范圍內,沒有給出具體的管理措施。一些高校的學生服務中心表示他們只管理宿舍內部的具體事務;后勤保障部則表示自己只管理校園里的實體店鋪;保衛科表示“微商”在學校不被承認,“微商”以直接或者間接的方式進入校園都是不被允許的。
北京某高校教師劉舜含擔憂,目前還缺乏監管的“微商”市場容易給學生帶來不好的商業體驗。“很多大學生從‘微商’開始自己的創業初體驗,但現在不管是交易對話、轉賬記錄還是效果展示,所有能幫‘微商’攬客的內容都能通過軟件定制,這會讓學生產生弄虛作假不需要成本的錯覺,不利于創業精神的培育”。
“對于在校大學生而言,做‘微商’恐怕只能算是一種社會實踐,而非真正的創業。大學生參與創業實踐活動,僅憑創業激情是遠遠不夠的,還應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具備一定的風險防范意識和權益保護意識。”中國政法大學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主任解廷民說,在校大學生一旦遭遇上當受騙甚至創業失敗虧損,不妨先找學院的老師、輔導員、學生創業指導部門等尋求幫助。曾經,某校有一位同學因為種種原因借了“高利貸”,通過學校有關部門出面,使事情得到了比較妥善的處理。尋求學校、老師的幫助,顯然比學生一個人單獨面對要好,也能避免遭受更大的損失。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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