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房租到期后發現是“永久合同”)
本報長沙訊12月18日上午,上百名開源鑫城大酒店的“產權式客房”業主,來到位于長沙縣天華路的開源鑫城大酒店,想拿回自己的房子,卻被告知不能拿回,原來,酒店和他們的合同里有一款“永久性使用”的條文。當地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星沙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參與協調。
業主李女士是岳陽人,住在星沙,她告訴記者,她已經是第二次維權了。
2006年6月21日,李女士購買了兩套55平方米的房子,后返租給酒店做“酒店式公寓”。“對方承諾每套房子最低保底回報1380元/月,另外還將按營業額收入五五分成。”李女士說,合同簽訂了10年,“但一直以來沒收到一分錢分成,而且租金也拖欠了兩年之久”。
今年10月9日,李女士和其他業主來到酒店維權,后經政府部門協調,業主們拿回了一些租金。
這次,雙方簽訂的合同已于2017年12月17日正式到期,大部分業主不想租給酒店方,于是又開始了維權。
就此事,記者找到酒店方一名負責人鐘女士,她說一切由政府部門和派出所處理,拒絕回應。
記者從一名業主與酒店方簽訂的合同看到,他的房子位于18層,建筑面積56平方米,首期合作期限為10年,從2007年12月18日到2017年12月17日,首期合作期滿后,根據市場情況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在協議第七條第7款注明:甲方(酒店方)擁有該房屋的永久性經營管理權。
“我們的房子都是兩證齊全,現在卻收不回。”李女士說,當初與酒店合作,也是被其他人介紹,自己沒有仔細看合同。
開元路社區居委會吳主任說,此事他們協調過多次,“產權式客房,公寓式酒店”有待進一步規范。
律師說法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因此本事件中如果存在永久租賃期限的約定,則明顯與現行法律規定沖突。
責任編輯:肖舒
特別聲明:本網登載內容出于更直觀傳遞信息之目的。該內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該內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權利,請及時與ts@hxnews.com聯系或者請點擊右側投訴按鈕,我們會及時反饋并處理完畢。
- 網紅租房到期留滿屋狗屎2019-09-24
- 減輕年輕人的租房壓力 讓他們更有幸福感2019-07-30
- 華媒:在美租房遭遇房東變卦?書面協議很重要2019-05-15
- 最新社會新聞 頻道推薦
-
轉發周知!疫情防控期間 這些行為都是詐騙2020-02-25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