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妹妹鄭陳梅被同居男友楊觀寶拳擊頭部,摔倒昏迷,當日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今年初,浙江蒼南縣法院給出一審判決,認定楊觀寶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在接受瀟湘晨報記者采訪時,受害人家屬表示難以接受,稱被告人有故意拖延治療、藏匿兇器的嫌疑,應以故意殺人罪判刑,因此已提起上訴。
受害方二審代理律師周兆成稱,本案有兩個關鍵疑點:1.被告人為何沒有及時撥打急救電話?2.受害人身上有血,被告人擦拭行為,是在積極救治還是再蓄意破壞現場?
記者了解到,溫州中院原本定于本月17日二審開庭,但又臨時通知延遲,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1】合伙
鄭陳梅和楊觀寶均是浙江蒼南縣人,一審判決書顯示,兩人是同居關系。
鄭清說,妹妹是1973年生,前些年因為開美容院、投資等賺了些錢,經濟狀況在當地相當不錯,同村人的評價大多是“長得又漂亮,又能干”。
在一次同學聚會中,妹妹邂逅初中同學楊觀寶,后來兩人辦了酒席、拍了結婚照,并且也育有孩子,只是納悶為何沒領證。
她說,妹妹和楊觀寶合伙開公司,后來因妹妹有別的投資工作,經營主要交給楊觀寶。
天眼查顯示,該文化用品公司注冊資本100萬,成立于2010年12月,法人代表為楊觀寶,和另一股東鄭陳梅和各占50%的股份。
再后來楊觀秀加入,他是楊觀寶的哥哥,變成三人合伙。
被告人楊觀寶供述顯示,他和鄭陳梅都是“二婚”,“結婚五年多了,之前感情都是挺好的。”
楊觀秀證言顯示,“楊觀寶和鄭陳梅實際上是夫妻關系,只是沒有辦理結婚證,剛開始關系還是很好的,生育有一女兒。”
【2】吵架
一審法院查明,2018年以來,楊觀寶和鄭陳梅時常發生吵架。
楊觀寶供述,是因其做生意把家里的錢虧了200多萬,鄭陳梅要管財務,因此發生了不愉快。
楊觀秀指出,是楊觀寶花了180多萬,為公司購置了一批有問題的機器,致180多萬的錢被騙走。
他說,“2018年底左右,楊觀寶和鄭陳梅為經濟上的事大吵一架,聽說楊觀寶當時拿著菜刀,在砧板上敲了一下,鄭陳梅嚇得報警。”
在他看來,鄭陳梅一吵起來亂罵,而楊觀寶就算生氣也就說幾句。
但是,這些說辭在另一方看來卻并不是那么回事。
鄭清稱,購置的機器有問題,是妹妹發現的,并且,經過清查,還發現公司賬目混亂。
“于是妹妹提出給她150萬,她從公司退出來,或者她給楊觀寶150萬,他和他哥哥從公司退出來,但對方未同意。”
【3】兇案
盡管有些摩擦,但是經過協商,雙方還簽署了一份協議,明確鄭陳梅為公司財務經理,并制定相關公司資金使用規則。
當眾人以為這場風波已過,日子要逐漸好轉的時候,不到一個月,突然傳來噩耗,鄭陳梅死了。
瀟湘晨報記者注意到,蒼南縣檢察院指控信息顯示:
2019年3月20日晚10時許,被告人楊觀寶在蒼南縣家中,再次因家庭瑣事與被害人鄭陳梅發生爭吵。
爭吵過程中,楊觀寶用拳頭擊打鄭陳梅頭部,致其摔倒在地昏迷,但未及時撥打急救電話直至鄭陳梅昏迷半小時后,才在趕來的家屬陪同下將鄭陳梅送醫搶救。
當日,鄭陳梅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其頭部的外傷、情緒急劇波動等情況可誘發其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發作死亡。
次日凌晨,公安機關接警后,在龍港龍城中醫院抓獲在現場等候的楊觀寶。
一審時,公訴機關當庭出示證據,并認為被告人楊觀寶的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而其明知他人報警,仍在現場等候抓捕,且如實供述罪行,系自首,可從輕處罰。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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