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發生一起“離婚糾紛”可謂耐人尋味,一男子因不滿“被離婚”擅自潛入前妻家中,將房間里的199件衣物剪毀。按照男子的前妻反映,前夫是因為不滿意離婚“判決書”,所以一直心生怨恨。最終,當事男子因涉嫌盜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9月中旬,鳳陽縣公安局板橋派出所接到陳女士報警稱,其回家給兒子拿換洗衣物,發現家中大門鎖被破壞,房間里所有的衣物被人故意剪毀。民警立即出警到達現場,在受害人陳女士家中,民警發現各種被剪毀的衣服散落一地,幾乎遍布一樓至三樓的每一個角落。經清點,各種被剪壞的衣物共199件。
是誰如此費時費力地一定要剪壞陳女士的所有衣物呢?據陳女士稱,其基本上不回家住,平常就是照顧子女或在某服裝廠上班,并未得罪過什么人。通過走訪民警又了解到,數天前有群眾看到陳女士前夫魯某,騎著電瓶車怒氣沖沖地村子里出現過,不久陳女士家中的燈就亮了起來。民警判斷,此事很有可能是陳女士前夫所為。
當民警找到魯某時,魯某依然態度蠻橫囂張,聲稱“我剪我老婆的衣服關你們什么事?那都是我的錢買的!”但是事實卻非魯某所說的那樣,陳女士的衣物均為其近兩年自己購買。警方進一步調查了解到,魯某和陳女士曾是夫妻關系,原本兩人在某地經營了一家服裝廠,日子過得還算不錯。然而魯某性格暴躁,多次因為瑣事對陳女士進行毆打,忍無可忍的陳女士終于向法院起訴離婚。案發不久前,魯某收到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法院判決兩人解除婚姻關系。憤怒的魯某當晚返回至家中,用剪刀將陳女士所有衣物一一剪毀。
在民警嚴厲地批評教育下,魯某才認識自己的行為多么的離譜,面對警方魯某主動寫下了《悔過書》。
目前,魯某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已被鳳陽縣公安局執行逮捕。警方提醒,不論男性還是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時,要敢于說不,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避免遭到不法侵害。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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