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衛東公安分局5月7日發布警情通報稱,3月9日上午9時許,我局接到衛東區新華路小學三年級學生苑某某的母親苑某報案稱:“孩子在學校被老師打傷”。我局及時受理案件,并迅速組織警力依法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經鑒定,苑某某傷情為輕傷,我局依法對常某(男,52歲,平頂山市衛東區人,新華路小學教師)刑事拘留,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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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歲男孩被體罰致頭皮頭骨分離!涉事老師已被刑拘
極目新聞記者 余淵
因上課時“講小話”,9歲的小圓(化名)被老師拖拽頭發到講臺罰站,事后孩子頭部異常腫脹,被查出頭皮頭骨分離。
住院22天,經歷7次穿刺治療,期間小圓的抽血量達到1000毫升以上。如今,孩子頭部的傷勢雖已有所好轉,但心中的陰影仍揮之不去。
平頂山公安局衛東分局于5月1日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小圓的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傷二級。目前,嫌疑人常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5月5日,小圓的母親苑女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事發后平頂山衛東區新華路小學涉事老師常某一直正常上課,直到17天后才被停課。此前,涉事老師曾找到她,表示可以賠償,但對方提出的三個條件讓她難以接受。
上課講話被老師猛拽頭發
5月5日上午10時許,苑女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她的兒子小圓今年9歲,在平頂山衛東區新華路小學上三年級。3月5日下午,在學校信息技術課上,因為“講小話”,小圓被授課的常老師揪著頭發,從最后一排座位上,拖拽到了講臺上罰站。當時,包括小圓在內,被罰的總共有三人,但其他兩名同學并未受傷。
“我兒子頭發比較短,老師揪頭發時他下意識后退了,老師以為他在反抗,就又使勁拽著頭發,把我兒子拽上了講臺。”苑女士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當晚回家后,孩子的表現十分反常,不停地說頭疼、難受,晚上孩子的頭皮就出現了腫脹的情況,腫得像雞蛋那么大,摸上去軟軟的,“平時孩子都是一個人睡覺,那天我們陪著才入睡。”
事發后第二天,苑女士向小圓的班主任詢問此事,對方承認“揪頭發到講臺罰站”的情況屬實,并稱當時可能老師用的勁比較大。
讓苑女士沒有想到的是,休息了兩天后,孩子的情況不僅沒有好轉,頭部腫脹反而變得更加嚴重。3月7日上午,苑女士帶著小圓前往醫院檢查,診斷為皮下血腫。3月8日,小圓住進了平頂山市第一人民醫院。
頭皮頭骨分離住院22天
就在小圓入院治療當天,苑女士第一次與涉事的常老師進行了溝通。
苑女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雖然孩子的治療費用都是由涉事老師支付的,對方也表達了后悔自責的態度,但孩子的傷情超出想象,她無法原諒對方。
一份由平頂山市第一人民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顯示,小圓被診斷為帽狀腱膜下血腫,共計做了7次穿刺治療,總抽血量達到1000毫升以上。3月29日,小圓辦理了出院手續。
通過苑女士提供的一段視頻,極目新聞記者看到,一名醫生手持針管,正在為小圓做穿刺抽血,很快醫生手中的針管便抽滿了血,期間在家長懷中的小圓則不斷哭泣。
苑女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因為帽狀腱膜下血腫,小圓的頭皮和頭骨分離了,在多次進行抽血治療后,孩子一度貧血,為此還輸了400多毫升的血。
3月29日,考慮到孩子無需再做穿刺治療,她便申請出院帶著孩子回家休養。如今,事發已近兩個月,孩子的頭皮仍不時疼痛。
比起身體上的創傷,更讓苑女士擔心的,是孩子對于學校已經產生了恐懼和抵觸的情緒。苑女士說,小圓是家中獨子,從小到大,家人都十分寵愛他,孩子的學習成績在班上也一直是名列前茅的,此前孩子從未遇上過那樣的暴力事件。目前,因為治療需要,孩子已經一個多月沒有上課,她決定等孩子徹底康復之后,再復讀三年級的課程,“孩子的意愿是想轉校,換個環境。”
家長稱對方曾想
以經濟賠償的方式解決此事
自小圓出事以來,涉事的常老師一直在正常上課,直到出事后17天才被停課,這讓苑女士難以接受。
苑女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事發后學校第一時間向他們道了歉,并且老師和學校領導也多次上門看望了孩子。但關于責任劃分,學校認為系老師的個人行為,是師德問題,學校不應該承擔責任,“一直到3月25日,學校才對涉事老師做了停課處理。”
小圓出院后,苑女士在警方的幫助下,拿著小圓的病例做了司法鑒定。4月中旬,小圓的司法鑒定結果出爐,顯示為損傷構成輕傷二級。此后,在警方的協調下,她和涉事老師以及校方進行了一次調解,但并沒有達成一致。
4月26日,涉事老師再次找到苑女士,想要以經濟賠償的方式解決此事,并出具了一份協議書。
通過苑女士提供的電子版協議書,極目新聞記者看到,涉事老師常某提出,由于一次性支付的賠償費用,是為了讓其免于受到刑事處罰,因此賠償款應由第三方暫時保存。等到常某確認其不受到刑事處罰時,再完成支付。在上述協議簽訂后,苑女士不得再因此事向常某及相關人員、單位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在媒體上進行宣傳,已宣傳內容及時撤回等。同時,小圓今后再出現任何問題均與常某無關。
除此之外,協議還提到,如果苑女士一方出具了刑事諒解書,但司法機關仍然追究常某刑事責任,那么苑女士一方需退還全部賠償款項。并稱,如果苑女士違反上述協議,有權要求苑女士一方進行雙倍賠償。
苑女士說,作為一個母親,當時看到那份協議時她氣憤不已,當場拒絕了對方的提議,她希望涉事老師能夠受到應有的刑事處罰。
涉事老師已被警方刑拘
5月1日,平頂山市公安局衛東分局出具了一份鑒定意見通知書,并將該通知書送到了涉事老師常某手中。當天,嫌疑人常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5月4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致電涉事學校一名張姓副校長,對方聽到記者詢問此事后,便迅速掛斷了電話。隨后,極目新聞記者通過短信方式聯系該副校長,截至發稿前也未獲回復。
此前,該副校長在接受其他媒體采訪時稱,此事學校已經對涉事老師作出處理,并匯報到教育局,正在等教育局的處理結果。同時,學生家長已經報警,警方已介入調查處理。至于學校對涉事老師的具體處理結果,該副校長稱不便透露。
隨后,極目新聞記者致電衛東區教體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待請示領導后再回復,但截至發稿時,記者也未收到回復。
極目新聞記者致電辦案民警,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認為,在上述事件中,常某的行為是典型的職務行為,學校和常某都有不可推卸的民事責任。同時,小圓的司法鑒定結果顯示損傷構成輕傷二級,常某的行為已經構成刑事犯罪。
責任編輯:黃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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