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晚,山東省濱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交警大隊一中隊參與酒駕整治執法直播聯動中,民警發現一可疑車輛,駕駛員稱“是市公安局的”,民警未拿儀器測酒駕,未查看駕駛證,便放行車輛,網友質疑執法過程存在漏洞。9月23日,濱州警方通報,執勤民警未按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酒精檢測,違規放行,多人受到處理,其中帶隊執勤民警程某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撤職、降級;駕駛員林某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違規放行”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和質疑,反映出群眾對特權現象深惡痛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明文規定,“交通警察應當全面、及時、合法收集能夠證實違法行為是否存在、違法情節輕重的證據”;當車輛駕駛人涉嫌醉酒駕駛的,應當對其檢驗體內酒精含量。“公安局的林某某”在酒駕整治中竟然被免檢,嚴重損害執法行為的公正性,破壞制度規則的公信力。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究其原因,在于有的黨員干部對制度規定不僅沒有敬畏感,反而有種優越感,認為自己高人一等,把公權當特權,制度的手電筒只照別人不照自己,無視法規制度約束,任性妄為。有的自視“特殊”,官氣十足,用權任性;有的自享“特殊”,超標準享受,用潛規則行事;有的自居“特殊”,蔑視法紀,以言代法。查處的案例表明,哪里有特權,哪里就有不公,哪里就會滋生腐敗。
堅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是正風肅紀的重要任務。必須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不留“暗門”、不開“天窗”,使制度成為硬約束而不是橡皮筋。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暢通監督渠道,及時發現和查處特權行為,不僅讓搞特權的人付出代價,還要讓執行制度開“口子”的人受到懲處,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堅決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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