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中原地產官方微博 ,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發布聲明稱,10月10日,南方都市報報道了“深圳市民質疑四千多萬元購房被中介吃差價250萬”的有關內容,其中提及中原地涉及吃差價問題。中原方面稱,在調查后了解到,賣方為賣房同時也與“深圳市深安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簽署了《房產銷售策劃服務合同》,深安地產收取其250萬元服務費用。深安地產公司本身與中原無任何關系,也從未和中原有任何業務往來。
聲明全文如下:
10月10日,南方都市報報道了“深圳市民質疑四千多萬元購房被中介吃差價250萬”的有關內容,其中提及我司涉及吃差價問題。
我司高度重視,并對此事進行了調查核實,調查結果情況如下:
1、賣方(原業主)于2020年9月13日與中原簽署《二手房委托合同》,委托放盤價為4300萬元。
2、買方、賣方、中原三方于2021年1月23日簽署《二手房買賣及居間服務合同》,合同中約定此物業最終轉讓價格為4150萬元。
3、本次交易買方為一次性付款,交易總金額4150萬元由賣方直接收取。
4、此次物業交易中,依據和買方所簽的《傭金承諾書》,中原向買方收取傭金33.2萬元,賣方未支付任何傭金。
5、中原作為本次交易的中介機構,盡職完成了此次交易,幫助賣方按照合同約定成交價收到了賣房款4150萬元,幫助買方完成了房產過戶手續并順利收房。完成交易后,中原收取中介服務費33.2萬元。
6、后續買方投訴吃差價問題,中原盡能力調查了解到:賣方為賣房同時也與“深圳市深安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簽署了《房產銷售策劃服務合同》,深安地產收取其250萬元服務費用。深安地產法人為“左青”,工商注冊經營范圍是房地產經紀與房地產營銷策劃。但深安地產公司本身與中原無任何關系,也從未和中原有任何業務往來。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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