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8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張德江委員長向大會報告工作。會議并聽取了關于民法總則草案的說明、關于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說明、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草案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草案的說明。
習近平、李克強、俞正聲、劉云山、王岐山、張高麗等在主席臺就座。
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就民法總則草案作了說明。李建國說,編纂民法典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務,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編纂工作按照“兩步走”的思路進行:第一步,編纂民法典總則編,即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第二步,編纂民法典各分編,擬于2018年整體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分階段審議后,爭取于2020年將民法典各分編一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通過,從而形成統一的民法典。按照進度服從質量的要求,具體工作安排可作必要調整。
李建國說,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的開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統領性作用。民法總則規定民事活動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和一般性規則,統領民法典各分編;各分編將在總則的基礎上對各項民事制度作出具體規定。
李建國從民法總則的基本原則和法律適用規則、民事主體、民事權利、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民事責任和訴訟時效等5個方面介紹了民法總則草案的主要內容,并就民法總則與民法通則的關系進行了說明。
我國現行民法采取的是分散立法,條件成熟一部推出一部,各民事單行法制定時間不一、反映時代背景不同,有時會有沖突。面對龐雜的法律規范,選擇哪個作為裁判依據,有時會成為困擾法官的一個難題。審判實踐中,民法內部的不一致,容易導致“同案不同判、同法不同判”現象。編纂民法典是對現行民事單行法進行系統、全面整合,使其形成內容協調一致、結構嚴謹科學的完整體系。這將推動民法實現科學化、體系化和統一化,讓一致的立法價值和追求貫徹于整個民法之中。
——新華時評
責任編輯:楊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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