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8日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的決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三)》兩個司法解釋,旨在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表示,此次發布的決定,明確了延期開庭審理次數和限制情形兜底條款,為縮短審判時間提供了制度保障,也有利于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并適當擴大了簡易程序適用范圍,充分發揮簡易程序在立案、送達、審理、判決等程序中簡單快捷的制度優勢,達到簡化程序、快速審判的效果。同時,規定(三)通過明確破產受理后借款的清償順序、單個債權人的知情權、債權人會議表決機制、管理人處分債務人重大財產的權限和程序等問題,進一步保障債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在破產程序中的合法權利,鼓勵對債務人企業繼續經營的資金支持,促進債務人財產保值增值。
據介紹,近年來,人民法院持續推動破產案件依法受理,隨著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工作的大力開展,破產審判機制不斷健全。2018年,全國法院新收強制清算與破產類案件18823件,同比增長97.3%;審結11669件,同比增長86.5%,積極推動通過重整程序實現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服務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建立法治化的營商環境,需要破除各類要素流動壁壘,促進正向激勵和優勝劣汰。人民法院要通過加強破產審判,依法處置‘僵尸企業’,進一步發揮破產在優化營商環境、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積極作用。”劉貴祥說。
他還表示,依法審理各類商事案件,推動形成公平開放透明市場規則,是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裁判規范、引導和保障功能,為營造優質營商環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的重要方面。
數據顯示,2018年,全國法院共審結一審商事案件341.8萬件,力爭通過合同案件的審理,尊重契約自由、維護契約正義,強化市場主體的契約意識、規則意識和責任意識,提升市場經濟活力。
責任編輯:莊婷婷
特別聲明:本網登載內容出于更直觀傳遞信息之目的。該內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該內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權利,請及時與ts@hxnews.com聯系或者請點擊右側投訴按鈕,我們會及時反饋并處理完畢。
- 最高法:進一步發揮破產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積極作用2019-03-28
- 最高法: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提供司法保障2019-03-28
- 加警方:被綁架中國留學生已找到 四名嫌犯均在逃2019-03-27
- 最新時政新聞 頻道推薦
-
交通運輸部:全面推進長江水道建設和港口升級2019-03-31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