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8日電(記者魏玉坤、葉昊鳴)記者28日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社會保障協定》將于2019年9月1日生效。
根據協定,日本免除中國在日本企業的派遣員工以及船員、空乘人員、外交領事機構人員和公務員繳納厚生年金和國民年金的義務,中國將免除日本上述在華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義務。此外,與中方人員在日本共同生活的配偶和子女,在一定條件下也可申請免除在日期間的社保繳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中日社保協定生效后能夠有效維護兩國在對方國家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權益,減輕雙方企業和人員的社保繳費負擔,進一步促進兩國經貿關系,便利人員往來。
據了解,除中日社保協定外,我國還與德國、韓國、法國、盧森堡、塞爾維亞等11個國家簽署了雙邊社保協定,其中9個已生效。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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