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11日報道(福建日報記者 林宇熙)全國人大代表林堯建議將華僑歷史文化遺產列入立法保護范圍,進一步規范華僑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更廣泛地凝僑心、匯僑智、聚僑力。
林堯表示,華僑文化遺產承載著海外游子的中華“根”、民族“魂”、家國“夢”。近年來,福建、廣東、海南等重點僑鄉對華僑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工作進行了積極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華僑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法律法規,因資源稟賦不同、對僑史文化價值的認識不足等原因,各地開展這項工作還不平衡。
為此他建議:一是推進華僑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立法。遵循“突出重點、分類管理、有效保護、合理利用”總體思路,對保護范圍、認定公布、規劃引導、管理責任、保護利用等方面進行規范,積極推進華僑歷史文化遺產的固態保護、活態傳承、業態提升。二是深入挖掘華僑歷史文化遺產的時代價值。相關職能部門要建立健全溝通機制,積極推進華僑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認定公布和保護管理工作,探索保護利用的方式途徑,深入挖掘蘊含其中的歷史故事、文化價值、精神內涵。三是注重成果運用,增進文化認同。支持僑力資源較為豐富、涉僑建筑相對集中、僑文化底蘊深厚的傳統村落、街區開展各類“僑+”特色項目建設。通過吸引更多華僑華人特別是青少年參與到華僑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活動中來,增進其與祖(籍)國的文化認同、情感認同和身份認同,推動中外文明交流互鑒。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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