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融監管局與福建海事局聯合印發《關于在銀行保險領域共享共用海事管理信息的通告》,決定在銀行保險領域共享共用海事管理信息。該通告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海事管理信息共享共用采取由海事管理部門主動共享和銀行保險機構依申請共享兩種方式。主動共享,即由海事管理部門主動發布信息,具體包括全國誠信航運公司名錄、全國誠信船舶名錄、轄區航運公司分級分類評定結果、海事行政處罰、海事行政強制等;依申請共享,即由銀行保險機構申請查詢相關信息,具體包括福建海事局及其所屬分支海事局掌握的航運企業基礎信息、船舶基礎信息、船舶動態信息、海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信息、海事行政檢查信息、海事管理機構協助執行信息等。
目前,福建轄區銀行業水上運輸業貸款余額超過330億元,辦理貸款抵押登記船舶526艘,涉及銀行債權超過250億元,船舶保險累計提供風險保障910.57億元。海事管理信息共享共用將為轄區銀行保險機構在信貸投放、押品管理以及保費定價等方面提供重要參考,提升銀行保險機構金融服務水平與風險防控能力,助力我省航運業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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