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牽頭福建銀保監局、福建證監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福建省金融監管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轉發<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證監會 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金融支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結合福建實際提出七方面貫徹措施,推動健全現代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加快構建金融服務福建鄉村振興的長效機制,主動服務加快農業強國建設戰略部署。
《通知》強調,各金融機構要提高政治站位,結合福建省鄉村振興和農業產業化發展實際,持續加大涉農信貸投放。保持涉農貸款余額持續增長,完成普惠型涉農貸款差異化考核目標。鼓勵各銀行機構組建涉農專營機構,在內部轉移定價、KPI考核等方面向涉農領域傾斜,推動形成主動優化鄉村振興金融服務的內生動力。
為進一步拓寬涉農經營主體融資渠道,《通知》鼓勵上市公司、私募創投機構等市場主體設立或參與市場化運作的鄉村振興基金,盤活農村生產資源要素。加強分類培育和上市輔導,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通過首發上市、在新三板掛牌、發行債券等方式,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渠道實現更好發展。集中組織涉農企業融資對接服務,完善金服云平臺“鄉村振興板塊”,為涉農企業提供個性化、專業化金融服務。
在優化涉農信息平臺建設方面,《通知》提出探索建立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名單發布制度,定期更新發布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規模養殖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白名單”等,積極參與和支持“金服云”等融資服務平臺建設,提升金融機構服務質效。
《通知》要求,要持續開展涉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繼續推動福建省“鄉村振興貸”業務增量擴面,推動持續開展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支持擴大首貸、信用貸、無還本續貸業務,加大金融支持新一輪高標準農田規劃建設、糧食產能提升行動力度。支持通過土地經營權、林權、水域灘涂等抵(質)押融資,探索盤活農村資產抵押擔保價值,提升農村市場主體對信貸資金可獲得性。支持各銀行業機構探索創新地理標志商標質押貸款和“基礎額度+附加額度”綜合信用評定模式,助力地理標志資產價值轉化。鼓勵銀行、保險、期貨等機構合作開展“保險+期貨+信貸+N”等服務,助力農業產業化高質高效發展。
《通知》明確,要推動進一步優化農村金融環境,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示范引領作用,積極探索政策性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整鎮推進試點工作。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提供擔保再擔保支持。持續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創新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產品。
為進一步支持縣域富民產業發展壯大,《通知》提出持續開展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等相關專項行動,推進優化縣域金融服務環境。鼓勵各金融機構因地制宜,豐富各產業系列信貸產品品類和服務模式,充分滿足農業產業發展需求。
此外,《通知》還提出提升移動支付應用鄉鎮覆蓋率。支持拓寬基層公共事業移動支付繳費渠道,推動生活繳費線上全覆蓋,促進移動支付與智慧交通、智慧生活、智慧醫療、智慧養老等民生便民場景融合應用,主動對接鄉村特色產業鏈,帶動金融資源下沉鄉鎮,精準對接農村消費提質和產業振興發展。(傅心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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