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銀保監分局關于陳耀華任職資格的批復
漳銀保監復〔2021〕87號
招商銀行廈門分行:
《招商銀行廈門分行關于審核陳耀華任職資格的請示》(招銀廈字〔2021〕30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陳耀華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相關監管規定,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履職情況。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應自我分局批復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由你行向我分局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失效。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此復。
中國銀保監會漳州監管分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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