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是國家經濟主權的象征,是國家信用的體現,愛護人民幣維護人民幣正常流通秩序,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16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隨著社會對各種支付方式的使用和普及,我們的消費支付方式從傳統的現金、銀行卡轉變成現金、銀行卡、互聯網支付和移動支付并存的多樣化支付工具體系,其中“移動支付”是目前最常見的支付方式之一。但隨著非現金支付手段的快速發展,拒收現金行為在不同領域和應用場景時有發生,嚴重侵害了社會公眾特別是老人和小孩等弱勢群體的支付選擇權益。
以下幾種情況或許你也遇到過:
路邊買點水果吃被告知只能掃碼支付
在停車場繳納停車費只可以手機支付
在旅游景區內消費被拒收現金
某餐廳更是打出“無現金餐廳”的廣告制造話題
還有記者調查發現,對于“無現金”支付,老年人更是直喊不方便。
那么拒收現金只能移動支付這樣可以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拒收人民幣可是屬于違法行為吶!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8]第10號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整改,對認定拒收現金拒不整改的行為,人民銀行將依法予以查處。
為什么要整治拒收現金呢?其原因有三
1、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
2、鼓勵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諧發展
3、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當然某些不具備現金收取條件的場合,也是允許僅使用“非現金支付”的。
比如說“電商平臺、無人銷售、自助服務、網絡政務”等場景以網絡化、無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務,履行法定職責也不具備現金收取條件且參與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上達成一致的,可以僅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
不屬于拒收現金的具體場景如:
“無人銷售方式”即商品或服務的銷售現場無人員值守,包括無人零售機構、無人停車場等。
“不具備收取現金條件”的,即不具備收取現金的人員、設備、場地等條件。
美食廣場、旅游景區、游樂中心、商場等設置統一的現金收款柜臺。
商戶檔口用現金購買商品需到收款柜臺使用現金交款。
園區、校園內使用內部卡消費,但設置了接受現金支付或者購卡充值,并可保證消費者自由退款的。
為履行反洗錢、財務管理等方面的法定義務,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
商家拒收現金怎么舉報?
福建海峽銀行提醒您,在日常生活中,公眾或消費者發現拒收現金或者采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應明確告知其行為違法,無權拒收現金,妥善保留相應的證據或線索,通過城市政務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人民銀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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