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哈佛招生案原被告雙方補材料 哈佛質疑原告起訴資格
中國僑網12月26日電 據瞧波城微信公眾號消息,美國2018年10月中旬暫告一段落的哈佛招生歧視案將于2019年2月再次開庭。根據哈佛《深紅報》(Crimson)報道,原被告雙方已于當地時間12月19日向法庭提交75頁的三周庭審總結文件,其中內容包括“事實調查結果”(Proposed Findings of Facts)和“法律結論”(Proposed Conclusions of the Law)。
當地時間2018年5月24日,美國馬薩諸塞州,哈佛大學舉行畢業典禮。
根據《深紅報》消息,這是哈佛招生歧視案中雙方最后一次補充材料的機會。哈佛在其提交的總結文件中表示,為履行教育使命,哈佛對校園種族的多樣性所采取的措施有其合法性。哈佛無法通過任何種族中立的替代方案來實現這種多樣化。此外,哈佛也表示原告——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FFA)未能證明哈佛因種族因素而有意歧視亞裔美國人申請者。
SFFA文件則指出,雖然哈佛大學認為促進了校園的多樣化,但卻缺乏了一些形式的多樣性,例如宗教、社會經濟背景和地理多樣性等。該文件稱,校園里來自富裕家庭的學生數量是貧困學生數量的23倍。
雙方所提交文件的爭論焦點在于庭審中原被告針對哈佛大學招生程序所做的統計分析。哈佛專家及教授大衛·卡德(David E. Card)以及SFFA專家、杜克大學教授皮特·阿爾奇迪亞科諾(Peter S. Arcidiacono)對哈佛招生過程有著不同的解讀。卡德表示,數據顯示招生過程對亞裔美國人申請者并沒有造成明顯的不利影響,而阿爾奇迪亞科諾則表示統計分析數據顯示除了招生過程對亞裔申請者有著持續的歧視。
原被告雙方在提交的文件中均重申了庭審期間的統計論據,并重點關注亞裔申請者的“個人評級”(Personal Ratings)。
原告SFFA表示哈佛大學在招生中給亞裔申請者的“個人評定”打低分。“個人評級”范圍為1到6分,用來評估申請者的個人特質,例如幽默和勇敢等。“超過21%的白人申請者活動了1或2的個人評級,而亞裔申請者只有17%。”SFFA在文件中表示。
然而,哈佛在文件中批評了SFFA將產生這種差異的原因歸結于種族歧視,并質疑其合法性,表示“沒有事實、邏輯或統計基礎能做出用數據意外的任何因素來解釋亞裔的種族于其高學術、高課外活動評級之間有關聯的結論,但(SFFA)卻用種族偏見解釋了亞裔的種族與低個人評定之間的關系。”
哈佛的文件中還表示SFFA缺乏訴訟資格,并稱根據先例,只有“與結果直接相關”的個人可以援引聯邦司法權。哈佛認為原告SFFA創始人布魯姆(Ed Blum)和其董事會成員缺乏官司結果所帶來的具體利益,因此被禁止其起訴。
哈佛招生歧視案雙方可在2019年1月23日前提交針對對方文件的反駁文件。法官艾莉森·巴勒斯(Allison D. Burroughs)將于2019年2月13日再次開庭聽取雙方陳詞。(周穎)
文章來源:中國僑網
實習編輯:涂鴻娟 責任編輯:潤琰
責任編輯:唐秀敏
特別聲明:本網登載內容出于更直觀傳遞信息之目的。該內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該內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權利,請及時與ts@hxnews.com聯系或者請點擊右側投訴按鈕,我們會及時反饋并處理完畢。
- 北京:中考總分達500分可填報“校額到校”志愿2019-03-27
- 北京中考嚴禁違規提前招生 隨遷子女可參加中職錄取2019-03-22
- 如何處置招生丑聞涉事學生?美國高校陷入兩難2019-03-22
- 最新教育資訊 頻道推薦
-
為爭取華裔選票 澳大利亞政客爭相使用微信2019-04-01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