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德市教育局發布
《關于做好2025年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具體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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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試成績使用及具體折算方式
1.語文、數學、英語的計分
語文、數學、英語按卷面原始分記入總分,每科滿分為150分。
2.物理、化學等6個學科換算分
物理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90%記入總分,滿分為90分;
化學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60%記入總分,滿分為60分;
道德與法治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50%記入總分,滿分為50分;
歷史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50%記入總分,滿分為50分;
地理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30%記入總分,滿分為30分;
生物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30%記入總分,滿分為30分。
3.體育與健康學科計分
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成績按一定比例折算記入總分,滿分為40分,其中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考試(筆試)占4分,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占36分。
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分為:必考類、抽考類、抽選考類三部分組成;必考類項目折算后滿分分值為15分,抽考類折算后滿分分值為5分,抽選考類每項折算后滿分分值為8分計16分;無故不參加或未完成必考項目的為零分。免考的考生需參加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考試(筆試)。
4.地理、生物成績的認定
2025年的中招錄取總分使用2024年地理、生物學業考試成績(往屆生和休復學考生可參照當年參加地理、生物學業考試),按卷面原始分的30%記入中招錄取總分。2025年八年級地理、生物考試成績按卷面原始分的30%記入2026年中招錄取總分。
地理、生物科目首考及省內外其他設區市轉入的等級劃分:因缺考、休學、回原籍報考以及由省外轉入等原因,首次參加我省地理、生物考試的2025年初中畢業生,其地理、生物成績參照各地2025年等級標準執行;省內其他設區市轉入的考生需由轉出的縣級招生部門提供原始成績;往屆生可參照當年地理、生物卷面原始分,按各地2024年等級標準執行;地理、生物科目不設重考。
5.2025年考試學科等級劃分規則
(1)考試科目等級劃分: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等7個科目,每個學科等級人數所占與考人數比例依次為:A等級 15%、B 等級 30%、C等級 35%,D等級 15%、E 等級比例不超過 5%;A、B、C、D 等級為合格,E等級為不合格。若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成績24分未達到D等級時,D等級降分至24分,體育免考學生均按B級認定。
(2)物理、化學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按合格、不合格兩檔記入成績。往屆生的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需重新進行,但初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不予重考。
6.招生錄取總分的組成
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 10 門科目的考試成績,按原始分數、折算分數方式計入中招錄取總分。2025年中考投檔學科總分為800分。高中階段招生的“錄取總分”由“投檔學科總分”和“照顧分”相加組成(下同)。中考成績卷面原始分、科目換算分和招生錄取總分,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
二、招生計劃下達和普高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
1.全市按照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的原則,由我局分縣(市、區)、分校一次性下達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普通高中班生額一般不超過56人。
2.全市原則上按各縣(市、區)普高招生計劃數的1∶1.02比例,劃定各縣(市、區)普高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普高最低控制線)。除體藝學科自主招生的少數特殊人才外,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普高最低控制線下的考生。
3.各縣(市、區)通過“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信息平臺”(以下簡稱招生信息平臺)下載普高最低控制線上(含控制線)的考生及自主招生有關信息,按照各地錄取辦法進行普高提前批和當地一中的錄取。隨后,在“寧德市普通高中招生系統”按各地錄取辦法進行普高后續批次錄取工作,經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并在各地教育網和“招生信息平臺”公布錄取結果。
普高最低控制線上(含控制線)未被錄取的考生轉入職業院校錄取。
4.普高最低控制線下的考生,直接轉入職業院校錄取。
三、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一)錄取批次
普通高中招生分批次進行。自主招生(含體藝類)和寧德市民族中學向全市招收少數民族考生作為提前批錄取。原則上,省一級達標高中為第一批次錄取,依次按統招生、定向生順序進行;省二級達標高中為第二批次錄取;省三級達標高中、非達標高中和綜合高中班為第三批次錄取。縣(市、區)需要調整錄取批次和錄取辦法,需上報方案經我局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分批次錄取學校投檔等級要求
1.第一批次學校招生(含定向生,下同)投檔等級要求: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良以上(含良)、實驗操作考試合格、學校考查科目合格,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歷史、體育、地理和生物等7個學科等級至少有5科達到C級(含C級)以上,允許2科為D級。
2.第二批次學校招生(含定向生,下同)投檔等級要求: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良以上(含良)、實驗操作考試合格、學校考查科目合格,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歷史、體育、地理和生物等7個學科等級均需達到D級以上(含D級)。
3.第三批次學校招生投檔等級要求: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實驗操作考試合格、學校考查科目合格,其他學科等級不做要求。
4.需調整等級要求的縣(市、區),調整方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研究決定,并報我局備案后方可實施。
(三)錄取辦法
錄取辦法分成兩種方式,一是提前批錄取以梯度志愿投檔,按照“志愿優先,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即依據考生志愿順序,按“錄取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二是批次錄取以平行志愿投檔,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即先按“錄取總分”高低對考生進行排序,確定投檔位次,根據考生的投檔位次,按志愿順序檢索考生是否符合學校的招生條件后投檔。
1.自主招生錄取辦法
實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學科(含體藝)特長、創新潛質的考生,旨在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考生的發展需要。
(1)自主招生錄取的批次:自主招生實行提前批錄取。
(2)自主招生辦法:我局根據高中多樣化發展規劃目標加強統籌,各縣(市、區)要合理確定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時間,嚴格規范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嚴格審批學校自主招生方案(含學校特色創建目標任務、基礎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圍和人數、招生辦法等),并將批準的學校自主招生方案匯總報送我局,經審定批準后方可實施。不得單純以學業成績作為唯一錄取依據。自主招生比例嚴格控制在該校總招生計劃的10%以內;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示范性高中建設學校、高中課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樣化發展改革實驗校,可適當放寬至15%左右(但不超過100人)。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進行,實施自主招生過程中,要重視招收農村學校考生和貧困家庭子女。實施自主招生的學校原則上為省一級、二級達標高中。各縣(市、區)要切實加強對學校自主招生各環節的監管,及時向社會公開各校自主招生方案和錄取結果。
(3)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線:體藝類自主招生控制線原則上不低于當地普高最低控制線,對于符合《寧德市體育局寧德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寧德市深化體教融合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寧市體〔2022〕80號)規定的升學保障對象的考生,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研究可適當降分錄取,降分錄取情況報我局備案。其他類自主招生控制線,應不低于中考錄取總分(不含政策照顧分)的70%。自主招生投檔等級要求由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定。
2.第一批次學校招生(含定向生,下同)志愿填報要求和錄取辦法
(1)志愿填報要求
普通高中(含民辦普高)設若干個志愿,均為平行志愿,但報考當地一中僅在第一志愿填報(定向生志愿要求見附件1),其他志愿欄不予填報,填報其他學校不受限制。
(2)錄取辦法
在符合投檔等級要求的考生中,按下列順序錄取:一是按當地一中招生計劃數(扣除自主招生數后)先錄取統招生再錄取定向生:二是其他第一批次錄取學校招生計劃數(扣除自主招生數后)投檔,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即先按“錄取總分”高低對考生進行排序,確定投檔位次,根據考生的投檔位次,按志愿順序輪轉投檔錄取,但不低于當年當地普高最低投檔控制線。
在“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以下順序優先確定投檔位次:(1)享受政策照顧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考生;(2)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在前的考生;(3)A等級學科多的考生;(4)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高的考生;(5)物理和化學換算總分高的考生;(6)語文和數學總分高的考生;(7)語文學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一批次學校的各地一中繼續招收定向生,招生辦法按《2025年優質高中面向初中招收定向生方案》執行(附件1)。
3.第二、三批次高中學校的錄取辦法參照第一批次學校招生辦法。
4.寧德市民族中學錄取辦法
為支持民族教育的發展,寧德市民族中學向全市招生少數民族考生260名,全部納入提前批錄取,投檔等級按第一批次學校等級要求執行;余下招生計劃面向福安市招生。
(四)民辦學校招生辦法
民辦學校具體招生辦法及要求,以我局對各民辦學校2025年招生批復為準。
(五)錄取信息公布
各縣(市、區)中招辦要根據《2025年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見附件2),按時將各時段錄取結果上傳至“招生信息平臺”,以便考生及時查詢錄取結果和進行下一批次錄取工作。
(六)后期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1.對招生尚未滿額的公辦學校,待普通高中所有批次錄取后,進行補報志愿及錄取,步驟如下:(1)通過縣級教育局網站公布尚未滿額的學校及相關條件;(2)由未滿額的學校在各縣(市、區)中招辦指定地點設立征詢處,考生根據招生學校錄取條件和招生計劃剩余數,按規定的時間在“招生信息平臺”進行補報志愿;(3)各縣(市、區)中招辦根據補報的志愿信息,實行同批次民辦學校優先錄取,并按照普高同批次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進行補充錄取;(4)同批次補充錄取原則上只進行一次。
2.對被民辦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征詢后放棄錄取剩余的招生計劃和批次招生尚未滿額的計劃數可調劑使用,待普通高中所有批次錄取后,由縣(市、區)教育局采用公辦學校補錄辦法或學校、考生雙向選擇辦法,對普通高中“空檔生”進行補充錄取。采用學校、考生雙向選擇補充錄取的步驟如下:(1)通過縣級教育局網站公布尚未滿額的學校及相關條件;(2)由招生未滿額的民辦學校在本校設立征詢處,考生根據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數、錄取條件等要求,前往意向學校申請補錄,實行學校和考生雙向選擇,民辦學校將擬錄取信息在規定時間內,交當地中招辦核準;(3)當地中招辦根據擬錄取信息,審核錄取條件,進行補充錄取(同批次民辦學校優先錄取)。
3.部分民辦學校(福建宏翔高級中學、福鼎茂華學校、寧德國杰高級中學、寧德博雅培文學校、寧德衡水育才中學),若面向學校所在地補錄后,招生計劃仍未完成,學校經商有關縣(市、區)教育局同意后,可面向有關縣域自主招收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線上的空檔生,步驟如下:(1)通過學校網站公布剩余計劃數、咨詢電話及相關條件;(2)考生根據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數、錄取條件等要求,前往意向學校申請補錄,實行學校和考生雙向選擇,民辦學校將擬錄取信息在7月26日16:00前,交生源地中招辦核準,并在當日將錄取結果公開,學校及時告知考生錄取結果。
(七)錄取結果的報送
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普通高中各校招生計劃和招生辦法進行普通高中錄取,并按《2025年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2)時間要求,通過“招生信息平臺”及時導入錄取信息并公布錄取結果。
(八)其他事項
1.在我市初中學校九年級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可在學籍校報考當地所有高中學校。
2.省二級以上(含二級)公辦達標高中不招往屆生,其他普通高中可以招收本縣域戶籍或本地初中學校畢業的往屆生,但必須是無高中階段學籍(含普通高中退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若有特殊情況,可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研究決定,并報我局備案。
3.已被普高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7月18日至19日17:00前,見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可以向畢業學校提出撤銷錄取資格的申請,經當地招生辦同意,并報我局備案。撤銷普高錄取資格的考生只能參加職業院校錄取。撤銷普高錄取資格后余下的名額,是否補錄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研究決定,并報我局備案。
4.關于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與辦法、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等其他有關中考中招工作,均按照《寧德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寧德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教綜〔2019〕58號)精神執行。
四、職業院校招生錄取辦法
(一)中職本科、師范類高職院校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師范類高職院校錄取專業包括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閩江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等3所院校提前面試的專業。
1.投檔要求
應屆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良以上(含良)、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總分加照顧分達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線(取當年各縣市區平均值,下同)下60分以上。(注:1.閩江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的錄取分,要求達到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線上;2.被提前批職業院校錄取的考生,不能參與后續的錄取,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錄取辦法
實行提前批錄取。根據各中職本科、師范類高職院校提前公布的錄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實行“平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錄取信息公布
各中職本科、師范類高職院校錄取結果按時在“招生信息平臺”公布,方便考生及時查詢錄取結果和進行下一批次錄取工作。
(二)非師范類高職院校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1.投檔要求
應屆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投檔分達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線下60分以上,其中藝術、體育等特殊職業領域的錄取最低控制線依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辦法
非師范類高職院校實行“平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按順序優先錄取:
①享受政策照顧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考生;
②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按1:1投檔錄取。
3.補錄流程
非師范類高職院校剩余招生計劃數,將在寧德教育網“公示公告”欄目公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高職院校申請補錄。高職院校按照我市的錄取辦法進行自主補錄,補錄名單及時報送我局審批。
已投檔五年制高職院校的考生視為已錄取,若放棄錄取,不得重新錄取其他高職院校,只能參加中職批次錄取。
4.錄取信息公布
各高職院校錄取結果按時在“招生信息平臺”公布,方便考生及時查詢錄取結果和進行下一批次錄取工作。
(三)中職學校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1.中職學校招生對象為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初中畢業生,按照各中職學校專業計劃數、考生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按1:1投檔。
2.中職學校根據投檔名單通知學生5天內到校報到,辦理相關手續。錄取名單確認后,在“招生信息平臺”上公布。未按時報到的學生,視其為放棄錄取資格,學校可進行自主補錄。
五、考生填報志愿
考生填報志愿是招生錄取的重要環節,各地要按照規定時間和工作程序,認真組織考生做好網上填報志愿。
(一)志愿填報要求
1.考生填報志愿前,各地應將寧德市2025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計劃(含中職本科、五年制高等職業院校、省屬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及時發給每個需要的考生,并組織考生和家長學習了解高中階段招生政策及學校報考信息,指導考生填報志愿。
嚴格執行省教育廳相關規定,對于未經我局同意的普通高中跨地市招考,各縣(市、區)教育局和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不得辦理電子學籍的傳遞。
2.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及志愿填報批次的規定:
(1)寧德市民族中學分兩個批次填報志愿,其中,一是面向全市定向招收少數民族考生,均要在普通高中提前批“寧德市民族中學”志愿填報;二是面向福安市招生的在普通高中第一批填報志愿;
(2)民辦學校另文通知志愿填報欄。
3.職業院校填報志愿要求:
(1)每個考生必須填報中等職業學校3個及以上志愿;
(2)按照中職本科、高職院校錄取辦法根據自己發展的需要,認真填報足夠數量的志愿。
(3)7月22日9:00-23日17:00,考生可補填或更改中職、技工學校(含非師范類五年制高職)常規志愿。
(二)規范程序
考生網上填報志愿,考生先填寫《2025年寧德市初三考生志愿填報表》(附件4)作為草稿,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招生信息平臺”(https://www.fjndedu.cn/)正式填報志愿,最后予以網上確認。
(三)宣傳引導
各地各校要加強對高中階段招生政策的宣傳解讀,指導學生根據自身實際理性填報普高學校和職業院校,著力提高本地高中階段毛入學率。報考中職本科、高職院校志愿一經投檔視為錄取,考生放棄錄取后,只能錄取中職學校。2025年開始,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補填或更改中職、技工學校(含非師范類五年制高職)常規志愿。此項志愿優化調整,各地教育局和初中學校要廣泛宣傳,廣而告之學生及家長,認真填報職業院校志愿。
六、照顧政策
2025年中考中招照顧政策按照寧德市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寧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照顧政策調整方案的通知》(寧招委〔2021〕1號)執行,國家安全人民警察子女視同公安民警子女落實優待政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局成立2025年中考中招工作領導小組(附件3),統一領導全市中考中招工作。各縣(市、區)應成立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切實做好中考中招工作。
(二)做好宣傳解讀。各地各校要加大中考中招有關文件和政策的宣傳解讀,讓廣大教師、考生和家長準確了解各項政策規定,特別是針對普通高中批次錄取規則和考生照顧政策的要求。各校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志愿的指導,特別要指導考生不隨意放棄學校志愿的填寫,以免導致降分錄取權益無法保障。
(三)強化信息公開。各地要及時公布本地教育局網站地址和查詢位置及方法,以及“招生信息平臺”網站地址、查詢內容和操作方法,并通過本地教育局網站和“招生信息平臺”及時公開招生錄取相關信息。
(四)規范招生行為。普通高中學校招收的新生須經縣(市、區)教育局辦理錄取手續,全市普通高中不得錄取未在我市參加當年度中考的考生。
(五)嚴肅招生紀律。嚴禁學校和教師干預或代替、誤導考生填報志愿,嚴禁學校和教師在招生過程中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財物,嚴禁招生虛假不實宣傳、欺騙誤導考生、簽訂招生協議和提前繳納相關費用的行為,嚴禁招收已被他校錄取的考生,嚴禁中職學校擅自提前招生。各地要加強對考試招生工作的監督,及時糾正和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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