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約奧運會結束后,島內運動單項協會的改革聲浪持續。“行政院”被爆將要求“政治退出體育”,未來無論全臺還是地方,政務人員和民意代表都不得兼任單項協會負責人。此舉引發強烈反彈。
據臺灣《聯合報》28日報道,“行政院版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將設“專章”規范,要求單項運動協會朝專業化發展;未來若經“立法院”完成修法,不少由政治人物、民意代表掛名負責人的體育社團,必須重新改選。“體育署長”何卓飛稱,目前臺灣與奧運會和亞運會級別有關的全臺單項協會如籃協、羽協等有40多個;國際認可賽事有關的全臺單項協會達70多個,地方單項協會負責人恐怕更多。可能受影響的民意代表,包括出任冰球協會理事長兼足球協會副理事長的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未來需要改選。其他的如擔任籃協理事長的國民黨前“立委”丁守中、擔任棒協理事長的前“立委”廖正井等,因為是非現任“立委”,并不受修法影響。國民黨“立委”吳志揚現任中華職棒聯盟會長,不屬于單項協會,因此也不受影響。
目前兼任的民意代表及部分協會負責人大多表示反對,擔心修法后地方上許多體育協會恐將倒閉,偏鄉體育活動可能停擺。籃協理事長丁守中稱,“這才是政治干預體育”,每個運動團體協會都要定期改選,競爭相當激烈,且不論誰當理事長,都是出錢出力的職務,禁止民意代表出馬完全沒意義。不過,擔任棒球協會理事、臺中棒協主委的“立委”張廖萬堅則對修法表示贊成,認為由民代尤其是“立委”擔綱,在經費爭取、監督上難免有利益和職權回避問題,且選手挑選與培訓也可能成為鞏固地方勢力及圖利的工具。
《聯合報》28日分析稱,島內運動單項協會運作,一部分受當局補助,另一部分由民間資金協助。雖然當局每年編列補助款,但各單項協會年年叫窮,因為島內外賽事眾多,隊伍組成從培訓、選拔、集訓到出境比賽,花費巨大,這也是運動協會積極找“富爸爸”當理事長的原因。文章質疑稱,民意代表退出后,還是有可能涉入單項協會,只是化明為暗而已。 (環球時報駐臺北特約記者 崔明軒)
責任編輯:肖舒
- 臺媒:“太陽花”被告無罪 傷害臺灣“法治”精神2017-04-10
- 臺日關系提升?臺日“畸形戀”背后:日本如何“俯視臺灣”?2017-04-10
- 瓊瑤稱生死關頭拒絕急救手術 想要尊嚴死沒有痛苦2017-04-09
- 臺灣如何穩定生存發展?郝龍斌:關鍵在兩岸關系2017-04-09
- 福建平潭自貿片區:為兩岸經貿合作“提速”2017-04-09
- 薩德事件最新進展 美國考慮對臺軍售 臺灣欲讓美國在臺部署薩德?2017-04-08
- “新南向”打頭陣 柯文哲“大嘴巴”出師不利2017-04-07
- 薩德最新消息 美臺謀求“薩德入臺”貌似荒誕:其實醞釀已久2017-04-06
- 薩德最新消息 所謂美考慮售臺薩德和F35或只是談判籌碼而已2017-04-06
- 臺灣3月PMI為65.2% 創近56個月新高2017-04-06
- 最新臺灣新聞 頻道推薦
-
臺軍裝備嚴重老舊仍用1911年制手槍打靶2017-04-10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