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3月26日訊:據臺灣媒體報道,“同性是否能結婚?”“憲法”法庭昨進行辯論,聲請人祁家威和臺北市府力爭同志婚姻權利。“民法”主管機關臺“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民法”婚姻限男女未“違憲”,婚姻制度應“立法者”就社會作規范,還詢問聲請人“同性婚的需求何時出現”?六位學者的鑒定雖都肯定同志權益應受保護,該如何“立法”各有主張。
據報道,同性婚釋“憲案”昨在臺“司法院憲法法庭”召開,“司法院”外有挺同與反同人士“尬場”,大批警力維安進駐。15位大法官中,“立法委員”尤美女的丈夫黃瑞明自請回避,14位大法官同坐臺上聆聽各方意見,并有多位大法官提問。辯論進行約4小時結束,審判長許宗力諭知一個月內指定日期公布解釋。依規定,最慢5月23日必須做出解釋。
祁家威:立“專法”像騎協力車
昨天辯論焦點在厘清“‘民法’是否容許同性別二人結婚?”如果不容許是否違反“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如果“立法”創設“同性伴侶”等非婚姻其他制度,是否“合憲”?
臺灣第一個出柜的男同志祁家威二度為同婚聲請“釋憲”,昨天進場前,祁對挺同團體表示,會極力爭取“一定要用‘民法’來保障同志伴侶的婚姻!”他在法庭上陳述時,希望大法官不要朝“專法”方向走,“這不啻是如次等民眾般的歧視”,像是異性戀騎摩托車,同志只能騎協力車,“很累”。祁表示,很多國家是由伴侶法進步到婚姻法,從沒有一個國家是從婚姻法退步到伴侶法,設立“專法”,是對同志侮辱,也侮辱臺灣地區的民主法治。
廖元豪:婚姻樣態在改變中
同樣提出“釋憲”聲請的臺北市府由廖元豪副教授任代理人,他指出,婚姻制度是“立法者”所形塑,自古以來有它的變與常。以前婚姻可以納妾,唐律更說“無子可休妻”,代代的價值觀都不一樣,現在的婚姻要求一對一的忠誠、法律保障,婚姻樣態“在改變中”。
廖指出,同志在數十年前都是被排斥的人口,30年前都還只能徘徊在新公園(現二二八公園)的黑暗角落,“法律應該保障我們有血有肉的同胞”。
邱太三數度發言指出,現行“民法”不“違憲”,這是“數千年來的社會規范”,大法官關于婚姻所作的解釋都是“一夫一妻”。邱透露,有“立委”建議他同婚法律別太快通過,不然到時候參加婚禮時,怎么介紹新郎、新娘?過年祭祖時,家族里討論同婚時也有人問,以后祖先牌位要寫“考考”還是“妣妣”?
邱太三在“憲法”法庭里更對聲請人提問:同性婚的需求是何時出現?“民法”是何時開始“違憲”?
許秀雯:如何界定同志需求
祁家威律師許秀雯反駁說,同志是歷史上被嚴重壓迫的群體,如何界定他們何時有需求?鑒定人劉宏恩說,過往的“釋憲”,聲請人皆異性戀,同性戀是結構性的弱勢。
聲請人與關系機關外,六位法律系的教授張文貞、陳惠馨、李惠宗、鄧學仁和副教授陳愛娥、劉宏恩提出鑒定報告并出庭并接受詢問,六位學者都肯定同志權益應受保障,但對現行“民法”是否限制同志結婚、同志婚規定應訂在“民法”或另訂“專法”,甚至對“司法權”此時是否適合介入“立法權”,都有不同見解。
責任編輯:林晗枝
- 樸槿惠受審198天后首次發聲 喊“政治報復”被批2017-10-17
- 悉尼街頭上演“內衣游行” 呼吁人們為同性婚姻公投吶喊 2017-08-16
- 涉臺司法讓大陸臺胞“感受到平等與保護”2017-08-10
- 馬耳他同性婚姻合法化 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有哪些?2017-07-14
- 微信群里罵人男子被告上法庭 被判群內道歉14天2017-07-05
- 打通司法服務“最后一公里” 平潭片區法庭啟用2017-06-30
- 福建率先與最高法巡回法庭實現跨域立案2017-06-15
- 臺灣同性戀合法是真的嗎?臺灣成為亞洲首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地區2017-05-25
- 同性婚姻合法化 臺灣成亞洲首個承認“同婚”地區2017-05-25
- 臺同性婚姻合法化蔡康永驚喜 蔡康永是同性戀?10大同性戀明星曝光2017-05-25
- 最新臺灣新聞 頻道推薦
-
“兩岸情懷·子午名雕書畫藝術展”在北京舉行2017-11-12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