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時報道,臺監察機構9月下旬發函國民黨革實院長羅智強,指他在2018臺北議員選舉有4筆小額政治獻金(最小一筆306元)的捐款人資料不符,限期7天內查復。羅智強請臺北市民政局比對后發現4筆都沒問題,認為監察機構蓄意構陷,要求道歉未果,今天在臉書宣布將向監察機構聲請公家賠償306元并要求道歉。
羅智強說,他告陳菊監察機構,求償306元并要求道歉,爭的不是羅智強的是非,而是臺灣社會該有的起碼公道。監察機構從9月22日發函查羅智強306元政治獻金,10月7日被臺北市民政局打臉,所查四筆資料,羅智強全部相符,監察機構就算不是造假,也是出了成立以來最大的烏龍。然而,最可議的不是烏龍,而是烏龍后的態度。
他說, 10月7日到現在已12天,監察機構沒有一句道歉,把錯推給內務主管部門、推給張博雅,甚至反嗆他“為什么向臺北市民政局查,不向‘內政部’查”,好像他去求證清白還要罪加一條?一副“東廠要你三更死,你敢喊冤到五更?”的惡蠻。
羅智強說,最可惡的就是民進黨,甚至護航監察機構反控他自導自演;查他的是監察機構,嗆罰他120萬的是監察機構,改口只是厘清不涉裁罰的是監察機構,最后被發現根本造假烏龍的還是監察機構,結果變成羅智強“自導自演”?就像一個土匪攔路殺人,還反咬被殺的人是“自導自演”,天下有這么囂張的“土匪政府”嗎?
他說,公道是非不會從天下掉下來,所以,他決定依“公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公務員于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公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于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向陳菊監察機構請求賠償,并要求監察機構公開道歉。
羅智強強調,從9月22日到現在,將近1個月的時間,他的辦公室為了應付“東廠”“查水表”所花的人力、精神等成本難以計數,他決定象征性求償306元,陳菊查他306元的政治獻金被證明是烏龍,那他就要監察機構賠306元,他將依公家賠償法先行文監察機構請求賠償,并要求道歉。他要告訴監察機構:“不要以為你是東廠就怕你,你一日不道歉,我就繼續為臺灣的是非爭公道。”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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