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信息稱,臺灣地區犯罪嫌疑人楊智淵涉嫌分裂國家罪一案,由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偵查終結 ,移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分裂國家罪對楊智淵批準逮捕。此外,在26日舉行的國臺辦新聞發布會上,發言人證實,臺灣“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富察(本名李延賀)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目前正接受國家安全機關調查。
楊智淵案是大陸相關部門以涉嫌分裂國家罪依法追究“臺獨”分子刑事責任的首例案件。此前,民進黨當局和不少島內“獨派”人士不斷發聲造勢,妄圖施壓大陸釋放楊智淵。實際上,民進黨當局的抗議既挽救不了“臺獨”分子被依法懲處的命運,也阻撓不了兩岸同胞交流合作、走親走近的大勢。
大陸堅決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圖謀,依法追究“臺獨”分裂分子刑事責任,目的就是維護臺海和平穩定,增進兩岸同胞利益福祉。我國憲法序言中明確指出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圣領土的一部分,刑法第103條對分裂國家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罪也有明確規定。2005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18年來,該法依然是高懸在“臺獨”分子頭頂上的利劍。
李延賀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而被調查的消息發布時,正值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反間諜法。反間諜法是規范和保障反間諜斗爭的專門法律,為維護國家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新修訂的反間諜法將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實施網絡攻擊等行為明確為間諜行為。同時,該法也明確國家安全機關執法規范要求,嚴格審批程序,實現規范化執法。
在最高檢的通報和國臺辦發言人的回應中,都強調有關部門嚴格依法辦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項合法權利。事實充分說明,大陸方面一如既往熱忱歡迎和支持廣大臺灣同胞來祖國大陸發展,一如既往有效增進和保障臺灣同胞各項合法權益。但同時,也堅決依法打擊分裂國家和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任何以身試法者,都難逃國家法律的制裁。(文/賀通 來源/中國臺灣網)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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