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確認發布放松對港澳臺及外籍人士購房政策,相關政策于7月初已開始執行。具體內容包括:境外人士(不含港澳臺居民和華僑)提交在本市工作學習證明以及工作單位的有效營業執照或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并提交由申請人具結購買商品住房用于自用自住的書面承諾,提交的材料符合規定的,在限購區內可以購買12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一套,在非限購區或在限購區購買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時不限制套數。
港澳居民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及華僑提供在廣州市工作學習相關證明,具結購買商品住房用于自住自用的書面承諾,提供材料符合規定的,可以在本市限購區內購買一套12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在本市非限購區購買住宅及在限購區購買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時不限制套數。
根據2023年9月20日廣州市出臺的《關于優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鐘落潭鎮)、南沙為限購區,其余為非限購區。(來源:南方日報 記者:郎慧)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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