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中超聯賽的球迷應該都了解,本賽季多家俱樂部已經或正在引進一些“歸化”球員,如北京中赫國安的侯永永、李可,廣州恒大的布朗寧等人。對于這些中國足壇乃至中國體育的“新人物”及“新身份”,官方終于出臺了相應的管理辦法。
3月29日晚,中國足協發布了《中國足球協會入籍球員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文中規定,入籍球員當賽季不得轉會;一個球員一個賽季之內,只能以一種身份報名參加中國足協的比賽,中途不能更改身份。
此外,該通知該對擁有“歸化”球員的俱樂部作了一系列規定,比如要對入籍球員進行中華傳統文化教育,了解中國歷史和國情,制定中文學習計劃,培養愛國主義情懷;入籍球員應能識國旗、認國徽、唱國歌,俱樂部所在基層黨組織應對入籍球員進行黨史、基本理論的普及和教育;俱樂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入籍球員的思想、生活、訓練、比賽的狀態跟蹤,每月向中國足球協會提交書面報告。
中國足球協會人籍球員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入籍球員轉會、注冊、參賽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國際足聯章程》、《中國足球協會章程》、《中國足球協會球員身份與轉會管理規定》、《中國足球協會注冊管理規定》等,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正在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入籍手續的或已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入籍手續的球員(以上合稱“入籍球員”)。申請入籍的球員,應向中國足協進行申報,并納入統一管理。
第三條 本規定對第二條所述入籍球員的轉會、注冊、參賽和后續服務與管理進行規范。
第二章 入籍球員的轉會
第四條 申請入籍的球員獲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入籍證書》后,尚未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注冊在其他國際足聯會員協會的,按原國籍身份通過國際足聯的國際轉會匹配系統(ITMS)辦理國際轉會至轉入俱樂部。
第五條 申請入籍的球員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入籍證書》后,尚未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但已注冊在中超或中甲俱樂部的,按原國籍身份通過中國足球協會信息化平臺辦理國內轉會至轉入俱樂部。
第六條 申請入籍的球員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入籍證書》且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辦理國際或國內轉會手續。
第七條 申請入籍的球員未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入籍證書》時,以原國籍身份辦理國際或國內轉會手續至轉入俱樂部。
第八條 球員在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入籍手續或已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入籍手續的當賽季內不得轉會或租借至國內其他俱樂部,且不得在從國內俱樂部轉會或租借至國外俱樂部之后再在當賽季轉會或租借至國內俱樂部。
第三章 入籍球員的注冊
第九條 俱樂部應在注冊期內為入籍球員辦理注冊手續。
第十條 符合本規定第四條或第五條規定的入籍球員,可對國籍信息進行容缺注冊,該球員若在容缺注冊完成后獲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并按本規定第十五條進行補報名且取得參賽資格的,則該球員占用俱樂部本賽季國內球員轉 會、注冊名額;若球員按本規定第十六條報名參賽,則該球員占用俱樂部本賽季外援轉會、注冊名額。
第十一條 符合本規定第六條的入籍球員,注冊時國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該球員占用俱樂部本賽季國內球員轉會、注冊名額。
第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七條的入籍球員, 注冊時國籍為原國籍,該球員占用俱樂部本賽季外援轉會、注冊名額。
第十三條 入籍球員所屬俱樂部的薪酬總額應包含入籍球員的薪酬,具體參照《中國足球協會職業足球俱樂部財務監管規程》執行。
前款入籍球員的引援調節費等其他費用應按中國足球協會相關管理規定、通知、文件中有關國內球員的規定執行。
第四章 入籍球員的參賽
第十四條 入籍球員只有完成注冊后, 方可代表俱樂部參加中國足球協會舉辦的正式比賽;進行容缺注冊的入籍球員在完成國籍信息的補填前,不得參加中國足球協會舉辦的正式比賽。
第十五條 符合本規定第四條或第五條進行容缺注冊的入籍球員,只有在獲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后,方可以國內球員身份進行補報名并取得參加中國足球協會主辦的正式比賽的資格。
第十六條 符合本規定第四條、 第五條或第七條的入籍球員,如以原國籍身份完成注冊的,則應以外籍球員身份報名參加中國足球協會主辦的正式比賽。
第十七條 符合本規定第六條的入籍球員,注冊完成后應以國內球員身份報名參加中國足球協會主辦的正式比賽。
第十八條 入籍球員在一個賽季內只能以一種球員身份(外籍球員或國內球員)報名參加中國足球協會主辦的正式比賽,賽季中不得更改球員身份。
第十九條 以國內球員身份注冊、報名的入籍球員參賽時應按中國足球協會的相關管理規定、通知、文件等執行。
第五章 入籍球員的服務與管理
第二十條 俱樂部應對入籍球員進行中華傳統文化教育,了解中國歷史和現實國情,制定中文學習計劃,培養愛國主義情懷。入籍球員應能識國旗、認國徽、唱國歌。俱樂部所在基層黨組織應對入籍球員進行黨的歷史、基本理論的普及教育。
第二十一條 俱樂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入籍球員的思想、生活、訓練、比賽的狀態跟蹤,每月向中國足球協會提交書面報告。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由中國足球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實施。
什么是歸化球員?
歸化球員,是指在出生國籍以外自愿、主動取得其他國家國籍的球員。有點像技術移民,比如德國隊的卡曼、英國隊的戈登,菲律賓的布拉切,多希特、哈維爾。
責任編輯:趙睿
特別聲明:本網登載內容出于更直觀傳遞信息之目的。該內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該內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權利,請及時與ts@hxnews.com聯系或者請點擊右側投訴按鈕,我們會及時反饋并處理完畢。
- 天鏈二號成功發射 天鏈二號01星是什么? 天鏈二號0有什么作用2019-04-01
- 錢寶網案一審開庭 張小雷個人資料做了什么將會被判多久?2019-04-01
- 核電重啟確認什么梗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稱會有核電項目陸續開工2019-04-01
- 最新足球新聞 頻道推薦
-
馮瀟霆被噓怎么回事 馮瀟霆回應被噓說了什么2019-04-01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