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官網2日發布消息,為加強長城保護,國家文物局將組織北京、天津、河北等15個省區市聯合開展“長城執法專項督察”,查處一批破壞長城本體及歷史風貌的違法犯罪案件,提升長城保護管理水平。
此次督察的范圍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山東省、河南省、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15個省(區、直轄市)轄區,所有國家文物局已依法認定的長城段落都包含在督察范圍內。
督察內容主要包括:長城核定公布為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情況;長城“四有”等基礎工作落實情況;長城監管與執法常態化機制建立情況,涉及長城的文物違法犯罪案件查處情況;長城保護政府責任落實情況。
本次專項督察采用國家文物局督察、省級自查、隨機抽查相結合,案件督辦、試點示范、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方式。9月15日前,各地須將長城巡查報告匯總到國家文物局,其中包括自查自糾情況,發現的突出問題以及整改方案,涉及長城的違法犯罪案件查處情況,長城保護與執法監管難點及建議。
國家文物局將組織督察組,對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執法機構)長城保護管理情況進行督察,對涉及長城的重大違法犯罪案件進行督辦。同時,國家文物局將在北京市平谷區紅石門長城組織開展“京津冀長城執法聯合巡查試點”,在陜西省府谷縣組織開展“明長城衛星遙感與無人機執法監測試點”。
專項督察期間,“12359”文物違法舉報熱線設立專人專席,接聽、受理群眾對長城違法行為的舉報,并及時安排查處督辦。實地督察結束后,國家文物局將匯總15個省份督察情況,形成專項報告上報國務院,有關內容向全國文物系統和全國文物安全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通報,并適時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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