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強迫購物”、“宰客”、“甩團”、“素質低下”等問題常見報端。日前,全國導游公共服務監管平臺啟動,試點城市的游客通過網絡、手機移動客戶端,就可以查詢導游執業信息,在線選擇導游,并可點贊或投訴導游服務。
昨日,記者從福建省旅游部門獲悉,福建省雖非試點省份,但廈門、福州將推出導游預約平臺,游客可像網約車一樣網約導游。
據了解,廈門旅游局與國家旅游局將聯合推出導游預約平臺,運營模式類似“滴滴打車”的發單和搶單,旅行社如果有帶團需求,可把日期、地點、對導游的要求在平臺上“發單”,導游可“搶單”,散客也可挑選導游。
此外,福州也將建立智慧旅游服務平臺,今后可在網上預約、點評導游。
追問
自由執業試點 導游不再是“導購”?
現行體制下,導游必須掛靠旅行社才有執業資格。記者了解到,根據《2016年導游自由執業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我國將放開導游自由執業,已于今年上半年在江蘇、浙江、上海、廣東進行試點。
開放導游自由執業,導游可以“單干”,這直接提升了其與旅行社之間的議價權,倒逼后者給予導游合理的工資收入,保障導游權益。
“ 網約導游 可讓優秀導游脫穎而出,真正憑借服務賺錢,而不是依靠游客購物取得收入。”福州旅游協會韓會長表示。
少了旅行社 出事誰負責?
“網約導游”預示著傳統旅游業的改造提升進入深水區,這也將給旅游部門的監管帶來更大的挑戰。
“服務上來了,但是旅游過程中難免遇到糾紛,或者安全問題,以往還有旅行社兜底,現在自由執業了,出了事找誰?”
省旅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規定,參與自由執業的導游應具有導游自由執業責任保險,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不低于50萬元,用于對旅游者和第三人人身財產及其他損失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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