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報名出游,認清資質是關鍵
某公司為了豐富企業文化活動,與不具備旅行社資質的某驢友俱樂部簽訂了服務合同,委托其組織在丹霞山自然風景區內提供拓展培訓及有關旅游服務。
根據當時的合同約定,該活動由驢友俱樂部負責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并應當充分預見活動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采取預防措施,保障參加人員的安全及活動的順利進行;參加活動的公司職員應嚴格按照驢友俱樂部的要求完成各項活動。活動中,參加拓展培訓的該公司職員李某在穿越峽谷時不慎摔倒,導致面部及牙齒受傷,驢友俱樂部跟團人員對李某進行了簡單的救助。李某后續花費醫療費用等20000余元,后雙方就賠償問題發生糾紛。
廣東偉然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分析:“該驢友俱樂部提供的拓展培訓及其他服務實質上已經包含了交通、導游、食宿、游覽等旅游服務,其行為已構成了包價旅游服務。李某在旅游行程中受傷一事應當參照旅游糾紛處理規則進行協商處理。李某可以通過公司,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驢友俱樂部主張權利。”但本案例中的驢友旅游俱樂部組織的活動已經在事實上提供了包價旅游服務,應當具備旅行社資質,其行為構成了“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據《旅游法》第九十五條及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記者提醒:
建議游客報名出游或參加戶外拓展活動時,選擇具備經營旅行社業務資質的機構合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對經營旅行社業務有強制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交納制度,對其提供的服務也有相應的行業服務質量標準,正規旅行社選擇的產品供應商一般都是具備資質、證照齊全的服務主體。在旅游者的權益受損后可以得到及時救濟和補償。
責任編輯:林晗枝
- 女子與黑車司機討價還價 司機因拉客被罰200元2017-01-04
- 5萬多買來家具沒用就開裂 導購無法提供合格證2016-08-15
- 最新旅游資訊 頻道推薦
-
三月:中國的這里就是全世界最美的地方2017-03-09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