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8月28日電 (記者劉佳)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六條政策鼓勵文旅消費,包括活躍夜經濟開設“深夜食堂”,拓寬假日消費空間開設休閑文體專區等常態化消費場所等。
《意見》第一條指出,促進流通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順應商業變革和消費升級趨勢,鼓勵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促進商旅文體等跨界融合,形成更多流通新平臺、新業態、新模式。引導電商平臺以數據賦能生產企業,促進個性化設計和柔性化生產,培育定制消費、智能消費、信息消費、時尚消費等商業新模式。鼓勵發展“互聯網+舊貨”、“互聯網+資源循環”,促進循環消費。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推動流通新業態新模式健康有序發展。
《意見》第五條指出,優化社區便民服務設施。打造“互聯網+社區”公共服務平臺,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區生活服務中心,統籌社區教育、文化、醫療、養老、家政、體育等生活服務設施建設,改進社會服務,打造便民消費圈。有條件的地區可納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范圍,給予財政支持,并按規定享受有關稅費優惠政策。鼓勵社會組織提供社會服務。
《意見》第六條指出,加快發展農村流通體系。改造提升農村流通基礎設施,促進形成以鄉鎮為中心的農村流通服務網絡。擴大電子商務進農村覆蓋面,優化快遞服務和互聯網接入,培訓農村電商人才,提高農村電商發展水平,擴大農村消費。改善提升鄉村旅游商品和服務供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培育特色農村休閑、旅游、觀光等消費市場。
《意見》第十二條指出,活躍夜間商業和市場。鼓勵主要商圈和特色商業街與文化、旅游、休閑等緊密結合,適當延長營業時間,開設深夜營業專區、24小時便利店和“深夜食堂”等特色餐飲街區。有條件的地方可加大投入,打造夜間消費場景和集聚區,完善夜間交通、安全、環境等配套措施,提高夜間消費便利度和活躍度。
《意見》第十三條指出,拓寬假日消費空間。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充分利用開放性公共空間,開設節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休閑文體專區等常態化消費場所,組織開展特色促消費活動,探索培育專業化經營管理主體。地方政府要結合實際給予規劃引導、場地設施、交通安全保障等方面支持。
《意見》第十四條指出,搭建品牌商品營銷平臺。積極培育形成若干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引導自主品牌提升市場影響力和認知度,推動國內銷售的國際品牌與發達國家市場在品質價格、上市時間、售后服務等方面同步接軌。因地制宜,創造條件,吸引知名品牌開設首店、首發新品,帶動擴大消費,促進國內產業升級。保護和發展中華老字號品牌,對于中華老字號中確需保護的傳統技藝,可按相關規定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相關資金。
責任編輯:胡君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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