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重慶市人大了解到:重慶市通過立法形式,將濕地保護工作納入地方政府生態文明建設評價考核體系。
近日,《重慶市濕地保護條例》表決通過,將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重慶對濕地實行分級保護。按照濕地的生態區位、生態系統功能和生物多樣性等重要程度,分為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并明確了8類濕地內禁止行為,包括開(圍)墾、填埋或者排干濕地等。《條例》明確要求,地方各級政府要將濕地保護工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評價考核體系,確保濕地面積總量不減少,并采取措施提高濕地保護率,提升濕地質量,改善濕地功能。(記者劉新吾)
《 人民日報 》( 2019年11月04日 14 版)
責任編輯:胡君毓
特別聲明:本網登載內容出于更直觀傳遞信息之目的。該內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該內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權利,請及時與ts@hxnews.com聯系或者請點擊右側投訴按鈕,我們會及時反饋并處理完畢。
- 重慶700米懸崖建世界第一大秋千怎么回事?網友:可能會當場暈過去2019-10-24
- 重慶大學600萬建贗品博物館怎么回事?重慶大學回應最新情況2019-10-18
- 重慶城口山體滑坡嚴重嗎?重慶城口山體滑坡最新消息現場圖2019-08-14
- 最新旅游資訊 頻道推薦
-
“西部小上海”變身旅游小鎮2019-11-04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