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月29日訊 (海都記者 袁麗群)“要著力‘百姓富’,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加快補齊民生重點領域短板……”,政府工作報告中,“民生”仍是高頻詞。如何做好關系民生的點滴小事,讓老百姓感覺更幸福,代表、委員們熱議。兩會期間,老舊小區的物業管理問題,被不少代表、委員們提及,認為眼下老舊小區的物業管理是一項民生短板工程,應及時謀劃。
現狀:老舊小區數量大 物業推進工作難
隨著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環境舒適、管理到位的新建住宅小區不斷涌現。但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城區內老舊小區臟亂、管理無序的問題越發突出。數據顯示,僅鼓樓就有老舊住宅小區856個。
據悉,2013年,福州市鼓樓率先啟動老舊住宅小區長效管理機制,陸續幫助轄區內300多個無物業小區實現有物業管理,成效初顯;日前,該長效管理機制再次推進,鼓樓擬在年內推廣227個老舊小區準長效管理。
“老舊小區物業管理的工作推進得很吃力,‘眾口難調’卻‘迫在眉睫’。”相關人士告訴記者,老舊小區公共設施老化,水電跑、冒、滴、漏現象經常發生,而因業主群體復雜,無物業管理或物業收費過低,導致老舊小區問題不斷,民生短板問題突顯。
建議一:物業費繳納與個人信用掛鉤
“老舊小區管理難且物業定價長期偏低,導致許多物業服務企業不愿意介入,接管后退出的情況也頻頻發生。”省人大代表林常青建議,要改善老舊小區居民的居住環境問題,需創新老舊小區的物業收費模式。
林常青建議,政府應鼓勵并支持引進有實力、口碑好的物業服務企業,引導市場形成規范化、集約化、成片化的經營服務模式。同時,對物業服務企業前期經營過程,給予一定的補貼。
對于小區業主拒繳物業費的情況,林常青還建議,業主沒有正當理由拒不繳納物業費且經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上門催繳、公示等無果,應由物業服務企業上報第三方機構,若業主仍不按照認定書或者仲裁書履行的,可考慮將此行為錄入至個人信用信息檔案。
建議二:老舊小區可就近“劃片”管理
“老舊小區相對比較分散。”省人大代表陳碧珍建議,應科學合理劃分物業管理區域。將未納入物業管理區域的房屋一并列入臨近物業管理小區,便于物業公司入駐接管。實行地方政府統籌,開展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改造行動”。
此外,鼓勵有實力的物業公司入駐老舊小區,建立財政優惠政策,根據各地實際需求和財政情況,實行三年財政補貼政策,按小區建筑面積,提供適當資金補貼。實行物業服務屬地管理,同時將物業服務監管工作統一納入年度績效考核。
建議三:擴大物業糾紛調解組織覆蓋面
老舊小區管理除缺乏物業公司、物業收費低等問題外,也有委員關注到,小區物業糾紛日漸增多等問題。
為此,省政協委員王寧建議,擴大物業糾紛人民調解組織覆蓋面,形成多元化解機制。由司法、住建等部門牽頭開展調研,盡快制定出臺我省關于推進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
同時,建議提高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員隊伍素質。各級相關部門要選聘具有物業相關專業背景知識的人員以及專家學者、法律服務工作者等為專職調解員,并建立常態化教育培訓機制。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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