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18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鄭昭)我省全國人大代表張璐提交建議,建議從國家層面統籌協調和指導規范人才發展工作。
建議指出,人才是推動創新的根本,是社會發展的關鍵,是支撐創新發展的首要資源。綜合國力競爭歸根到底也是人才的競爭。目前,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引進出現非理性人才競爭,不利于學科發展和人才自身才能的發揮,加劇了地區間和各創新主體之間的不平衡。
為此,張璐建議:一是探索人才流動與協商補償機制,人才流動時應當保障為人才培養付出巨大努力和成本的一方的基本權益。二是科學設置人才合理流動的評價和薪酬體系,建議從國家層面合理確定不同層次、不同學科人才的薪資水平,注意協調和平衡海外人才與本土人才、引進人才與自有人才之間的待遇差距,維護各創新群體的合理利益。三是倡導人才柔性流動,鼓勵高層次人才以項目、咨詢、兼職的形式在不同創新主體間流動,最大限度地實現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
責任編輯:李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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