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廈門市郵政管理局建立舉報獎勵辦法,鼓勵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監督企業安全管理,預防和懲治寄遞渠道違法犯罪活動。辦法明確,舉報對象為郵政、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違法違規及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包括收寄、運遞武器彈藥、易燃易爆易腐品、放射性元素及容器等有毒有害危險物品,未執行收寄驗視、實名寄遞、過機安檢制度,以及未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置專職安全員等行為。
根據辦法,收寄、運遞危險物品的,經查證屬實,獎勵500元,數量巨大或情節嚴重的獎勵1000元至3000元;構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獎勵3萬元。未嚴格執行3個100%措施(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經查證屬實,每次(項)獎勵200元。
群眾可通過電話、網站、或公安及國安部門實名舉報,也可上門舉報,舉報人個人信息將嚴格予以保密。
責任編輯:傅心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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